造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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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149号令规定:

第十九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不受行政区域限制。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二十条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包括:
  (一)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
  (二)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
  (三)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
  (四)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
  (五)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价服〔2014383号文件规定: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

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编制、审核;

工程预算、工程量清单、工程招标控制价(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的编制、审核;

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