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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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经济开发区九华山路分隔带绿化工程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市经济开发区九华山路分隔带绿化工程已经江苏省盐城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批准建设。批号为:盐开经发【2010173号文,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须网上报名注册后,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盐城市经济开发区九华山路分隔带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 盐城市开发区境内(九华山路:南环路~嘉陵江路)。

3)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4)质量标准: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苗木成活率达100%(如达不到上述质量要求,则由中标人补植,并负责二年管养成活)。

5)工期要求:要求工期20日历天,计划2012415日开工。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

一标段:盐城市经济开发区九华山路分隔带绿化工程,工程造价约200万元,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文件为准。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投项目负责人大专及以上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为准)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3人(含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1 7 -2011 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时间)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诚信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6、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 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未办理变更手续的作无效标书处理。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九、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系统(http://218.92.169.146/ychy/)进行网上报名注册,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注册的时间“自2012 3 15 16002012322 1600”(如在投标报名注册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2315 16002012324 1600”。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88197300)。

十、本工程招标人要求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 10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盐城市建行榆河分理处, 帐号:32001733936059372133,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户中,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

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十一、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经招标人提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二、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三、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四、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83080019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88587313

 

建设单位(签章):江苏沿海东方市政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陈华               

联系电话:0515-68820577           

地址:盐城市开发区松江路1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0515-85501188

地址:市毓龙东路12号四楼

 

                                                  2012年 3 月15

 

 

附件:

 

盐城市经济开发区九华山路分隔带绿化工程

 

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等四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计分,根据得分高低推荐标明顺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

招标最低控制价C=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3%-96%

    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投项目负责人大专及以上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为准)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证书原件;2、拟投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3人(含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20117月—2011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评标委员会对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三、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7(7)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7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7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70分)

1    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

2    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70分。

2.2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 扣分约定:

3.1投标报价清单中的清单项目的顺序必须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分)。

3.2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数量与综合单价相乘不等于合价的或合价之和不等于投标总价的,每有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扣0.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分)。

3.3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  5

基本分5分。

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并承诺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的,得基本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5

基本分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不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组织设计20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920,0.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本工程采用远程评标)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

3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 各分部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

5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 项目管理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人员姓名)

7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 季节性施工措施;

六、其它

6.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6.2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6.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