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房屋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市区东河村中低价位商品房项目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号:盐发改审【2009】106号,工程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工程建设监理的投标。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后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市区东河村中低价位商品房二期工程监理服务。
(2)工程地点:市区东河村境内。
(3)项目规模:总投资约约9800万元。
(4)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8月。
(5)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6)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投资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8)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
市区东河村中低价位商品房二期工程9#、16#、18#、21#、28#、29#、30#、31#、32#、33#、35#、36#、37#、47#、48#楼及3#、6#地下车库等工程监理服务,约90000平方米,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
1、监理范围: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
工程范围主要指市区东河村中低价位商品房二期工程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
监理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监理内容:所监理工程的范围和时限与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等。
监理服务的内容主要指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范围内对工程承包人、货物供应商等工程参建单位的建设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工作内容及其职责。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
2、必须为获得2011年度盐城市涉企中介机构信用评价三星及以上星级的企业。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质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工民建(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中所注明的专业为准),并自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总监。
4、 现场监理组主要人员的资质和要求:
除总监外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项目组主要成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① 专业监理工程师5名:其中(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上所注专业为准,下同)房屋建筑工程的省级及其以上监理工程师至少 4名;电气安装或给排水工程等相关安装专业的省级及其以上监理工程师 1 名;
② 现场监理组成员中须具有造价控制类工程师1名,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③ 现场监理员:至少 5 名,且专业搭配要齐全。
④ 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自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总监。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投标总监变更后再次投标的,自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原中标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接其他工程,如备案之日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则限制其承接工程的期限为六个月,按苏建招[2009]140号第二十二条规定执行。
6、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总监及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等不少于12人(含12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2011年7月—2011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7、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果中标,总监理工程师能常驻现场开展监理工作,并且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押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拟投入的现场监理组其他成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进场后不得另兼其他项目工程的监理工作。
8、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9、近三年来,监理的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监理单位,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10、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玖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盐城市建行榆河分理处, 帐号:32001733936059372133,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八、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投标。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 “ 资格后审 ”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否则均作无效标书处理。
十、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十一、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须登入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管理系统(http://218.92.169.146/ychy/)进行网上报名注册,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2年 6 月 11 日 16:00 时至2012年 6 月 18 日 16:00 时。(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 6 月 11 日 16:00 时至2012年 6 月 20 日 16:00 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十一、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提请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二、投标申请人必须遵守江苏省关于招投标法律、法规及各种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且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三、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四、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3080019;盐城市建设局招投标办公室电话:88587313。
建设单位(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吴长春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0515- 88352687 联系电话:0515-85501188、18951555908
地址:盐城市迎宾南路33号 地址:市毓龙东路12号4楼招标代理部
2012年6月11日
附件:
监理服务招标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从投标报价、监理大纲、投标承诺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计分,根据得分高低推荐标明顺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1)总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2)除总监外符合公告要求的现场项目监理组成员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监理员岗位证书》或《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3)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总监及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不少于12人(含12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2011年7月—2011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4)获得2011年度盐城市涉企中介机构信用评价三星及以上星级的企业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投标人未提交上述资料或资料不全的,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投标报价(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定为无效投标文件或废标的;
(2)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3)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4)不低于国家规定监理收费标准的80%;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
2、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2.1 有效投标报价中投标报价最低的得满分70分;
2.2其它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投标报价中的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起扣;不足1%按插入法计算。
三、监理大纲(20分)监理大纲不得超过100页,每超过一页扣0.1分。
监理大纲采用无标志,违反无标志要求的按废标处理。投标书监理大纲中所包含的内容与招标文件通用条款第4.3条中要求的内容一致的,得基本分18分。有明显缺项者,评委可在基本分的基础上扣分。每缺一大项扣1分,每缺任一大项中的一小项,扣0.2分。同时,评委可根据监理大纲的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的原则,对该监理大纲予以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2 分,并以0.1分为一个计分单位。
四、投标承诺(9分)
投标人承诺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开展监理工作的得9分,否则作废标处理。
五、企业信誉(1分)
投标人获省辖市级示范企业或市优秀监理企业加0.3分,有效期一年;省级示范企业或省优秀监理企业加0.6分,有效期二年;国家级示范企业或国家优秀监理企业加1分,有效期三年。加分时,本项最高加分1 分。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一次分值,不重复加分。本项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获得的省辖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表彰的证书或文件原件计分。
注:上述有效期为一年、二年、三年的均以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向前计算一年、二年、三年,并以获奖证书或文件颁发日期为准。
六、其它
1、投标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