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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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流园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公共服务中心大楼室内装饰工程(二次)

现代物流园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公共服务中心大楼

室内装饰工程设计及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一、盐城市现代物流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现代物流园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已经被盐城市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获批准文号:亭发改审【2011】42号。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现代物流园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公共服务中心大楼室内装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方法(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现代物流园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公共服务中心大楼室内装饰工程

(2)项目规模: 建筑面积约29228平方米,主楼16层,地下一层,附楼3层。本次招标项目工程造价约3000万元。

(3)工程地点: 盐城市新洋经济区境内。

(4)设计周期:方案设计时间为20个日历天;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时间为30 个日历天。

(5)质量要求: 合格

五、招标内容:本次设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设计内容为:公共服务中心大楼室内装修设计(含强电设计)、装修配套设计、并由装修设计方根据装修标准及使用功能提出智能化、通风空调、给排水、消防、灯光、音响、LED屏等专业的设计接口。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采用一次公告,设计和施工分阶段招标的形式。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设计和施工两个阶段的招标应同时报名,投标人首先参加现代物流园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公共服务中心大楼室内装饰工程设计招标,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和设计成果的投标单位方可参加施工投标。如合格单位超过9家时,按设计评审得分从高到底确定9家投标单位参加该工程的施工投标;若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和设计成果的投标单位不足9家的,则上述单位全部可以参加本工程的施工投标。

七、本次室内装饰工程施工招标采用BT模式发包,分为主楼和附楼两个标段,具体内容在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确。

特别说明:设计招标评审排名前3位的投标人在施工招标时可获得适量加分,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并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方案设计工作;其方案设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人的设计招标文件。

八、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200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设计过一项单体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室内装饰工程业绩。

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具有建设类(或装饰类)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项目施工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同时要求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200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体工程造价在2000万元以上或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上的类似工程(厂房、住宅楼工程除外)且质量等级为合格(含)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业绩(该业绩必须是经过项目所在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的工程,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认可)。投标时项目施工负责人业绩须提供经项目所在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原件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原件。

4、投标人需保证拟投标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投标授权委托人(可为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5、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

九、本工程设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施工招标项目负责人的确定按本公告第六条的约定执行。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未办理变更手续的作无效标书处理。

除不可抗力情况外,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经招标人提出,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示3个月。在公示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附后。

十一、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须登入http://218.92.169.146/ychy进行网上报名注册,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注册的时间“自2012年9月10日17:00至2012年9月17日17:00”(如在投标报名注册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2年9月10日17:00至2012年9月18日 18:00。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十二、本工程招标人要求参加设计的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参加施工的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佰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盐城市建行榆河分理处, 帐号:32001733936059372133,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并不予接收。

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户中,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

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设计招标文件约定退还诚信保证金。

施工阶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的提交详见施工招标文件的约定。

十三、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四、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五、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8587313,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0019。

 

建设单位(签章):盐城市现代物流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倪磊峰

联系电话:13305105906

地址: 盐城市开放大道155号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葛礼盛

联系电话:0515-85502811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12号

 

2012年9月10日

 

 

 

附件1:

评标办法(设计)

现代物流园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公共服务中心大楼室内装饰工程实施性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对资格审查通过的投标人按方案设计费、方案设计的优劣等进行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组织审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方案后,确定中标人。

一、项目设计组人员情况审查:

投标人提供的原件材料包括:1、项目设计负责人的建设类(或装饰类)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2、授权委托人、项目设计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2年1月—2012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或证明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材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3、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人的设计业绩合同原件。

缺以上原件资料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不参与下一步评审。

二、评审

(一)、设计费评审(20分)

1.1有效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

(2)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投标最高限价。

(3)在其他评审环节未被判废标的。

不符合上述(1)、(2)、(3)项中任意一项要求的,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

1.2评标基准价(A值):如有效投标报价≥5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价中去掉一个最低价和一个最高价后的平均值。如有效投标报价<5家时,取所有有效投标价的平均值。

1.3 评分:

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高于A值的,每上浮1%扣0.1分,最高扣1分;在A值的100%-95%范围的,得20分;低于A值95%的,比95%每少1%扣0.1分,最多扣1分。

上述计算不足1%时,均按插入法计算。

(二)工程质量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及目标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目标的按废标处理。

(三)工 期 5分

基本分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承诺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要求工期的,作废标处理。

(四)、设计方案评审(70分)

设计方案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投标人的设计方案经评审不能满足招标要求、完整性和设计较差的,由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为不合格的投标设计方案。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设计方案从设计总说明、设计依据、装饰设计理念、装修选用材料的型号、规格、性能、色彩和具体施工做法、投资概算及经济分析(投资概算应包括详细概算)、各层平面、立面、透视效果、技术先进性、满足使用功能、优化设计建议方案、材料的选择、节能等方面进行等级评审,评审等级分为优、良、中三个等级,优、良、中各等级的得分系数分别为:0.90<优≤1.0, 0.85<良≤0.90, 0.80<中≤0.85, 以0.01为一个计分单位,各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为:总分70分乘以经评委评审的各投标人所得的得分系数。

三、定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组织审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方案后,确定中标人。

四、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理。

2、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建筑市场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为了保证内装饰工程设计质量,如投标人参加设计招标时,不按设计招标内容认真设计,马虎应付,主要部位内容不全,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方案不予评审,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内装饰工程的施工投标。

附件2:

评标办法(施工)

本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负责人陈述答辩)及实物样品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

设低于投标最高限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投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的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3%-96%,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二 、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原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查:

(1)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2)项目负责人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3)项目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B类);(4)专职安全员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C类);(5)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及专职安全员等不少于4人)和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与投标人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自2012年1月-2012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在现单位缴费起止时间),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材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6)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项目施工负责人的业绩原件。

如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通提供不全的,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三、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阶段评审。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9家(含9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9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按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9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70分

1、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及其澄清及修改文件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投标最高限价;

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

2、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得70分;

2.2 参加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扣分约定:

3.1 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不少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项目进行重点评审(分部分项少于10项的,全部清单项进行重点评审);

3.2 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3.4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综合单价计算表和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必须与工程量清单完全一致,如有一项不一致,扣0.1分(累计不超过1分);单位工程编号错误扣0.2分;

3.5 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二)、质量与工期承诺 10分

基本分10分。

承诺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及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10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工期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负责人陈述答辨)18分

1、施工组织设计 (16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评审得分区间为15~16分,以0.1分为一个记分单位,依据本工程的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必须具备如下内容:

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

3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 各分部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

5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 项目管理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人员姓名);

7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 季节性施工、已有设施的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不超过100页,每超过一页扣0.1分。

2、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 (2分)

各投标人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为1—2分,得分计入总分。项目负责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该项不得分并不作中标候选人排序。

(四)、实物样品(2分)

1、投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

2、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实物样品,投标人必须全部按要求提供,未提供或少提供的以及提供的样品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本项不得分,也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实物样品从总体效果、材料品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以0.1为一个记分单位,打分区间为1-2分。

(五)设计方案加分

根据招标公告的约定,在设计阶段中标侯选人(前3名)在本次施工招标评审中予以适当加分,具体分值如下:方案设计中标单位加0.5分;其余两家投标单位按设计评审得分高低分别加0.3分、0.2分。

五、其它

1、开、评标顺序:一标段→二标段,先开先中。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仍参与二标段的评标,但不作为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2、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3、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4、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5、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