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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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龙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龙泰综合楼工程

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一、江苏龙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 龙泰综合楼工程项目已经盐城市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获批准文号亭发改审【2012】247号,经相关部门批准采用BT模式发包。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具有相应资质和一定资金实力并有意投资建设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招标范围(即BT承包范围):龙泰综合楼工程的施工【内容为土建(含桩基)、安装、外墙装饰及室外场地道路等工程的施工招标。详细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中标人负责招标范围内所有项目的部分投(融)资和施工期的建设、管理。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设计、跟踪审计和监理工作等由招标人组织实施。

四、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方法(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五、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龙泰综合楼工程。

(2)工程地点: 亭湖新洋经济区境内。

(3)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约28000平方米,框架结构19层,工程造价约8000万元。

(4)发包方式: BT模式承包。

(5)质量标准:合格。

(6)工期要求:工期为5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11月初,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7)投资方式:BT(建设—移交)

1)、建设管理主体:江苏龙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回购主体:江苏龙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3)、本项目回购期限及价款支付为:三年四次回购。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至中标价的3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的10日内,付至政府审计回购价的6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后的10日内,付至政府审计回购价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三年后的10日内,扣除回购价的1%作为质量保证金(防水部分质保期为5年)外,其余全部按审计回购价付清。

注:回购基数:最终按政府审计部门审定的工程造价(不含设计、监理等相关建设前期费用)作为投资人的回购基数;

4)、回报率:工程建设投资回报率按同期银行基准贷款利率118%(建设期不计投资回报)。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5、招标人谢绝联合体及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按招标文件约定向招标人作出不以他人名义挂靠投标及响应招标文件约定的相关承诺。

6、投标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400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盐城市建行榆河分理处, 帐号:32001733936059372133,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并不予接收。

诚信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户中,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

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基础分部验收合格7日内,退还30%;主体封顶7日内,退还30%;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八、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需办理变更手续。未办理变更手续的作无效标书处理。

九、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1。

十、投标申请人须登入(http://218.92.169.146/ychy/)进行网上报名注册,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注册的时间“自2012年10月11日 16:00 至2012年 10 月 18 日 16 :00 ”。(如在投标报名注册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2年10月11日 17:00 至2012年 10 月 20 日 17 :00”发售,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88197300)

十一、获取招标文件后无故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已经缴纳投标诚信保证金的,暂缓退还或没收其投标诚信。

十二、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果有)和项目负责人均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本项目的开标会议,上述人员未全部出席开标会议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十四、 项目部管理人员考核要求

1、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招投标文件要求及时配备到位。所有人员有持证要求的必须持证上岗,在项目负责人的统一领导下,尽心尽职地做好本职工作。如不能胜任工作的,招标人将有权建议更换,直到更换至能胜任现场管理工作为止。

2、所有项目部管理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中标单位在现场必须自行配备指纹考勤机进行考勤,合同签订三日内进行项目部管理人员指纹导入,项目部管理人员如果不能全部进行指纹导入的,视为中标人违约,没收投标保证金,有权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如果需要休息或有特殊情况,必须书面向建设单位请假,但项目部管理人员每人的出勤不得少于22个工作日/月。

3、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安排到位的,按考勤结果在工程结算价款中扣除违约金(按项目负责人每天5000元计,其他人员每人每天1000元计);项目部管理人员若擅自离岗连续达3天以上的,经招标人提出仍未改正的,则按项目负责人每天100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天2000元扣除违约金,7日后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仍不能到位的,招标人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合同价款2%的违约金,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将依法追偿,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入黑名单。

十五、本BT项目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同时在中标后不允许违法分包。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挂靠施工的或违法分包的,可以立即无条件终止合同,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万元的违约金,并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加倍赔偿。

十六、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七、投诉监督电话: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83080019;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招投标监督管理投诉电话:0515-88587313。

 

建设单位(签章):江苏龙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吕 峰

联系电话:1515100066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葛礼盛

联系电话:18905100292

2012年10月11日

附件:

评 标 办 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首先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约定对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进行审查,对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符合性评审、技术性评审、商务性评审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以下原件资料为准:

1、投标人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2、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

3、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原件;

4、投标人项目部管理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等合计不少于4人】和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管理人员)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原件及2012 年1月~2012年6月至少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注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在现单位缴费起止时间);专职安全员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二、投标文件评审

(一)符合性评审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主要包括:投标诚信保证金已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格式、签章和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及其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承诺的工期、质量等级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要求的,通过符合性评审,否则不予通过评审。

(二)技术性评审

施工方案可行,有针对性。包括以下几方面: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季节性施工措施;

10、现场构件、组件、成品及半成品保护措施;

11、后期服务计划。

如缺大项者,不予通过。

3、商务性评审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被认定为废标。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评标基准价(当投标人数≤4家时,不进行本项评审;当投标人数≥5家时,评标基准价为去掉其中的最高价和最低价后的所有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94%);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投标最高限价。

(4)、投标人填写的投标报价的计价成果文件中的项目名称、项目编码、项目特征以及《暂列金额明细表》、《专业工程暂估价表》中的内容与招标人提供的完全一致。

(5)投标人未遗漏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等不可竞争费,且未改变其计取标准。

(四)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对于通过符合性评审、技术性评审和商务性评审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其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三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通过票决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二、其它

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2、有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作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