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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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交投商务中心配电房安装工程

盐城市亭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商务中心
盐城市亭湖城市资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商务中心
配电房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亭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城市资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联合负责实施的盐城市亭湖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商务中心、盐城市亭湖城市资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商务中心工程已经盐城市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配电房工程施工的投标。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亭湖交、城投商务中心配电房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亭湖新区331省道与长亭路交界处项目施工现场。
(3)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400万元。
(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不影响项目工程“扬子杯”的评定。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工程分为一个标段,亭湖交、城投商务中心配电房工程(配电房内土建以及设备材料采购、安装及调试等工作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同时具有电监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承装四级、承修四级、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或电力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具有3名及以上(含项目负责人)通过盐城供电部门电气承装单位进网作业人员《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的人员(提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或供电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4)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2012年1月— 2012年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
(5)本次投标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申请人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7)投标申请人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工程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其处罚规定尚未具有投标资格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
六、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办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2、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并于2013年1月5日10:00时至2013年1月14日10:0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盐城市毓龙东路12号四楼,联系人:徐女士,电话:0515-85502822)购买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40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盐城市工商银行阳光分理处,账号:110966481900000115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三楼312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8197290)。
开标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在盐城市招投标网上公示。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除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没收履约保证金情形外,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九、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报名。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投标资料,将导致投标不合格。如有弄虚作假的将没收诚信保证金并依法追究责任。
十、经资格审查确定的潜在投标人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而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已经缴纳诚信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诚信保证金。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二、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机电设备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为0515-88197281,
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0019。
附:《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单位:盐城市亭湖交投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侍洪林 联系电话:15251139958

招标单位:盐城市亭湖城市资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 兵 联系电话:15365662686

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毛广喜 联系电话:0515-85502822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
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根据贵单位 项目的招标公告,我单位拟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现授权 同志(该同志在我单位担任 ,身份证号码为: )办理投标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投标事宜。
申请内容:


我单位完全理解在贵单位招标整个过程中都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我单位所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无弄虚作假现象,若有投诉反映有弄虚作假现象或经贵单位审核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贵单位即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的投标资格。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诚信投标承诺书

______________(招标人):
______________(委托交易机构):
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和按规定交纳诚信保证金___万元,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真实可信,没有弄虚作假;
(二)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或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拟派的投标项目组成员符合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中标后,绝不违法分包、转包,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常驻施工现场;
(四)本单位如有涉及招标投标方面投诉举报,本人将在投诉书上签字,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
如果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行为,本人及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任何处罚,并自动放弃所缴纳的诚信保证金。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二O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