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的国投商务楼绿化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新建国投商务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盐发改审[2011]12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国有资金,并已落实。现对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须网上报名注册后,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盐城市国投商务楼绿化工程。
(2)工程地点: 盐城市世纪大道南侧,盐城市市政府行政办公大楼西侧。
(3)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270万元。
(4)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绿化工程苗木栽植应符合绿化规范,一年后苗木成活率85% ,二年移交后达到机关事务局的要求。
(6)工期要求: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3年5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
盐城市国投商务楼绿化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叁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2 、 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大专及以上学历。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中标后或施工期间更换的项目经理自更换备案之日起至原合同工期期满之日止,不得参与工程的投标,如备案之日至合同工期期满之日不足六个月的,按六个月计算,自行更换未经备案的,按有在建工程处理)。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等不少于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2年11月-2013年4月连续6个月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4、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6、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 全数入围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开标前需到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办理变更手续,不变更的,作废标处理。
2、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人将提请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九、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 壹拾肆 万元整(¥14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9966999,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是复印件)、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非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转为投标人对招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仍存于原招标交易机构账户,接受市招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中标人诚信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十、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投标申请人须登入http://218.92.169.146/ychy进行网上报名注册,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时间自“2013年 4 月25日 17:00 时至2013年 5 月3日 17:00时”(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由此引起的责任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3年 4 月25 日 17:00 时至2013年 5 月6日 17:00 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515-88197300)
十一、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同时不予退还其诚信保证金。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二、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三、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四、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为0515-88197118。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电话:0515-88587313。
建设单位(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董先生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0515-88190201 联系电话:18951555908
地址:人民南路与开发大道交界处 地址: 盐城市毓龙东路12号4楼
2013年4月25日
附件:
盐城市国投商务楼绿化工程
评标办法
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的盐城市国投商务楼绿化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施工组织设计(含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等4个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招标最低控制价的确定:
设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为A,若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为7家或7家以上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投标报价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则:招标最低控制价C=A*K(K的取值范围为93%、94%、95%、96%),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C值一经确定,在后续的评审中出现的任何情况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投标报价低于最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对照招标文件资格后审要求提供的原件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审查以投标人提供的下列资料原件为准:
(1)有效的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有效的投标人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有效的项目负责人毕业证书原件或职称证书原件。
(4)有效的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等不少于3人】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2年10月-2013年3月连续6个月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投标人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二、开、清标情况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过程中发现的的情况予以评审,被认定为废标的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四、参加详细评审投标人的确定:
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不多于9家(含9家)时,所有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参与详细评审;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且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的投标人的数量多于9家时,从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价中由低到高选择9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详细评审,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详细评审。
五、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70分)
1 有效投标报价:
1.1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的要求;
1.2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企业成本价;
1.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高于招标控制价;
1.4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低于招标最低控制价。
2 报价分计算
2.1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中最低报价的得70分。
2.2 参与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有效最低投标报价相比,每上浮1%扣0.3分,从70分扣起,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3绿化工程部分:
3.1 评标委员会从苗木工程量清单中随机抽取10项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
3.2 投标人的苗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苗木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0.4分。
苗木评标基准价确定:取参与详细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相应苗木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3 每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3.4 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数量与综合单价相乘不等于合价的或合价之和不等于投标总价的,每有一项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扣0.2分(累计扣分不超过1分)。
(二)、工程质量基本分5分
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并承诺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的,得基本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按废标处理。
(三)、施工工期 基本分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不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四)、施工方案(含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 20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进行评定,评审得分区间为17.00--18.00分,以 0.1为一个记分单位,根据评标规则进行计分、汇总。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4.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包括4.1.1—4.1.9的内容:
4.1.1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段划分;
4.1.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图;
4.1.3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1.4 各分部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保证措施(应特别注明苗木成活率的措施);
4.1.5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4.1.6 项目管理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不得出现公司名称和人员姓名);
4.1.7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4.1.8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4.1.9 季节性施工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不得超过100页,否则每超过一页扣0.1分。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 2分
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在接到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接受评标委员会要求其陈述及答辨测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辨测试进行综合评分,得分范围为1-2分,以 0.1为一个记分单位,得分计入总分。项目负责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并参与测试的,该项不得分并不作中标候选人排序。
六、其它
6.1、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有违反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管理法规的不良行为,被查处并经市招标办记录在案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扣分。
6.2、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6.3、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廉政准入规定》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6.4、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