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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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国投·幸福嘉园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国投·幸福嘉园项目正在前期准备实施阶段。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多渠道筹措,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设计服务的投标。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须网上报名注册后(投标申请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投标,网址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咨询电话:0515-85501188)。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国投·幸福嘉园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
2、工程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北侧为城市主干道世纪大道,南侧为开元路,东侧为环城路西环路,西侧为景观河前进河,东北方向紧邻高架桥匝道。
3、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43701㎡,合65.55亩,本次设计招标总建筑面积为96847.4㎡,其中地上为76447.4㎡,地下为20400㎡,共8幢楼,每幢为24层+商业,详见规划设计要点。
4、设计时间:设计单位必须在公示结束后10日历天内完成整套设计方案,包括方案概述、概算等;方案设计通过审批后在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查。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要求,方案设计确保通过市规划局审批;施工图设计确保通过图审中心的图纸审查。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盐城市国投·幸福嘉园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范围包含建筑施工、建筑结构、桩基、基坑围护、建筑电气(强电、弱电)、水电安装、智能化、给水排水、自动消防、暖通、有线电视、电话、宽带等及室外管线图(雨污排及综合管线)、消防、配电、地下消防水池、给水水池、水泵房、消防控制室、燃气调压站等需要设计的图纸,以及设计概算、技术交底、设计变更、竣工验收等相关设计服务。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或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人应提供拟报名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等不少于 3 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3年1月—2013年6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始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的有效章印)。事业单位无需提供上述社保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4、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5、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
6、投标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投标人在江苏省范围内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称保证金)
1、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数额为人民币 拾肆 万元整(¥140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 帐号:32001735136059966999,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2、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诚信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诚信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 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非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保证金退还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鹿鸣路6号三楼312室);被列为中标候选人但非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开出后5日内退还;中标人的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可以转为履约保证金,但仍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账户中,接受市招标办和专业招标办监督。中标人的保证金在本设计项目施工图全部完成并经有关部门审查后,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
4、 诚信保证金的退还,一律以银行转帐或电汇的方式退还至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帐户,退还方式详见上述约定。
八、本项目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的办法确定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及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应当与报名时一致,如不一致,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九、评标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十、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投标申请人应在本项目报名时间内登入网址(http://218.92.169.146: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进行网上报名,逾时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的时间“自2013年7月12日16:00至2013年7月19日18:00”(如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投标报名)。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3年7月12日16:00至2013年7月22日18:00”。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及购买人的身份证在招标文件发售的规定时间内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不要在网上支付购买,否则已支付钱不予退还,并未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购买的不予参加投标。联系电话:0515-88197300。
十一、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二、投标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须事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三、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四、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一经发现有挂靠嫌疑,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五、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0515-88197118。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电话:0515-88587313,

招标人(签章):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15-88190201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18951555908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12号四楼

2013年7月12日

附件:
本项目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从设计费、质量、服务期限和设计方案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从高到低推荐三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依法确定中标人。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原件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 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4)拟报名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等不少于 3 人】在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3年1月—2013年6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始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的有效章印)。事业单位无需提供上述社保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否则资格审查资料不予以通过。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未加盖单位公章的,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均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并不得进入详细评审。

二、评审
(一)、设计费评审(30分)
1.1有效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
(2)投标人的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
(3)在其他评审环节未被判废标的。
不符合上述(1)、(2)、(3)项中任意一项要求的,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
1.2 、评标基准价(A值):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后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单位有效设计费报价的平均值。
1.3 、设计费报价得分(基本分29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得基本分29分。
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比A值高的,每高1%扣0.1分,并从29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最多扣1分。
③、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A值相比,在90%(含90%)~100%A值范围内,比A值每低1%加0.1分,并从29分起加,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最多加至满分30分;在A值的90%以下的将不加分也不扣分,得30分。
(二)、质量 5分
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并承诺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和目标的,得基本分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和目标的按废标处理。
(三)、工期 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基本分5分。不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四)、方案设计 60分
方案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废标处理。并对投标人的设计方案不能满足招标要求、完整性和设计较差的,由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为不合格的投标设计方案。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设计方案从设计总说明、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局部重点部位详细构造、技术先进性、满足使用功能、优化设计建议方案、材料的选择、节能、设计概算等方面进行等级评审,其中:在“方案设计说明书文字描述部分”,其“4.3.8 对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重点描述如何通过优化设计达到节约造价的措施)”作为重点评审,评审等级分为优、良、中三个等级,优、良、中各等级的得分系数分别为:0.95<优≤1.0, 0.9<良≤0.95, 0.85<中≤0.9, 以0.01为一个计分单位,各投标人设计方案得分为:总分60分乘以经评委评审的各投标人所得的得分系数。

三、定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得分从高到低推荐有排序的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四、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建筑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