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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招标公告(二次)

关于设立农村小额贷款公司的招标公告(二次)


根据国家、省和市有关文件精神,盐城市亭湖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在先锋街道设立1家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拟设立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标人条件
1、由企业法人或自然人股东组成投标联合体,一般以3-5名,最多不超过50名组成。其中在拟设立的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中控股的股东应为实力强、信誉好、发展前景好的企业法人。单个法人股东,出资额不得超过其上一年度末所有者权益的35%;单个自然人股东,出资额不得高于3000万元人民币。最大股东及关联方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0%。不允许担保公司、典当行和自然人成为小贷公司的主发起人。
2、投标人资金来源必须真实合法,且全部为货币资金,公司开业时首期到位资金必须在注册资本金50%以上,开业后半年内注册资本金全部到位。
3、投标人必须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成立的小贷公司不得吸收公众存款,贷款投向必须服务“三农”,严格执行省金融办规定的贷款利率政策和经营管理制度。
二、报名时间
2013年7月12日至7月19日
三、报名地点
亭湖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小会议室
四、报名要求
投标联合体中企业法人需提供工商局出具的企业情况登记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上三年度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个人征信记录、个人资产评估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一次性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到指定账户(开户银行: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盐海支行,户名: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号:3209240331010000008398),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一天(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逾期视同弃权,概不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盐城市亭湖区金融与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
地址:盐城市希望大道59号
咨询及联系人:张明,联系电话:85501188,15305101797
七、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盐城市亭湖区金融与企业上市工作办公室
201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