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亭湖高级中学二期工程礼堂、体育馆、行政主楼及室外附属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江苏省亭湖高级中学二期工程筹建处联合负责实施的新建“江苏省亭湖高级中学”工程项目已经由盐城市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智能化工程的报名。
二、招标编号:YCJZ-13-(建业)-58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亭湖新区亭湖大道以北、纬六路以南、新洋大道以东、经五路以西地块。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480万元。
(3)、工 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智能化设备的采购、供应、安装、调试工作,同时保证不影响本工程总工期目标的实现。
(4)、质量标准: 国家“合格”标准,不影响项目工程“扬子杯”的评定。
(5)、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亭湖高级中学礼堂、体育馆、行政主楼智能化工程,亭湖高中二期工程室外智能化工程,体育馆LED电子公告系统、礼堂LED屏、体育馆记时计分系统、体育馆灯光、扩声系统等的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作(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贰级建造师资质(投标时须提供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的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经理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4人】2013 年 1月~ 2013 年 6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时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5、投标申请人施工过一个2010年1月1日以后竣工的类似工程[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0m2或单项合同价不少于350万元的弱电、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中应体现建筑面积或单项合同价。获合格及以上工程质量业绩。投标时须需提供经当地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的合同原件(或合同原件及当地管理部门认可的中标(成交)通知书等)、竣工验收证明及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并且合同上须反映出以上相关内容。
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投标申请人需提供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自2010年以来无行贿记录的证明原件。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六、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应在开标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其放弃理由;其理由没有得到招标人认可或未提出书面申请而放弃获取招标文件或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已经缴纳诚信保证金的,暂缓退还其诚信保证金。
七、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申请人,请并于2013年8月20日16:00时至2013年8月27日16:00时前(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盐城市毓龙东路12号四楼),电话:0515-85502822)购买招标文件。
八、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2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8197290)。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专业招标办和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的,招标人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批准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九、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对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进行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或不按规定格式编制等,将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经信委机电设备招标办公室 0515-88197281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会办公室 0515-83082019
附:《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格式
招标人(公章): 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奚茂锦 联系人:毛广喜
联系电话:15862080052 联系电话:0515-85502822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
附1:
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根据贵单位 的招标公告的要求,我单位拟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现授权 同志(该同志在我单位担任 ,身份证号为: )办理投标报名以及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投标事宜。
申请内容:
我单位完全理解在贵单位招标整个过程中都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我单位所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无弄虚作假现象,若有投诉反映有弄虚作假现象或经贵单位审核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贵单位即有权立即取消我单位的中标资格。
联系电话:
申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附2:
诚信投标承诺书
______________(招标人):
______________(委托交易机构):
我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自愿参加_________________(招标项目名称)的投标和按规定交纳诚信保证金___万元,严格遵守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并郑重承诺:
(一)本单位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投标文件中的所有资料都真实可信,没有弄虚作假;
(二)不组织、不参与串标围标,没有出借或挂靠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拟派的投标项目组成员符合法律法规和盐城市的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的约定。中标后,绝不违法分包、转包,中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常驻施工现场;
(四)本单位如有涉及招标投标方面投诉举报,本人将在投诉书上签字,否则,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或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的规定。
如果出现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行为,本人及本公司愿意接受招标人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的任何处罚,并自动放弃所缴纳的诚信保证金。
特此承诺。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二O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