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新区光电产业园内孵化园3#~9#厂房轻钢结构
雨篷工程招标公告
一、盐城嘉亭园区建设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亭湖新区光电产业园内孵化园3#~9#厂房轻钢结构雨篷工程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施工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招标人:盐城嘉亭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 亭湖新区光电产业园内孵化园3#~9#厂房轻钢结构雨篷工程
(3)工程地点: 亭湖新区光电产业园内孵化园工地。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质量标准: 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工程达合格等级。
(7)工期要求: 45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8)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为:亭湖新区光电产业园内孵化园3#~9#厂房轻钢结构雨篷工程施工,总面积约337m2,工程造价约48万元;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及图纸为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五、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二级及其以上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投标时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档案查询报告。
(4)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投标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标明联系电话(手机)和传真】、身份证于2013年9月16日17:00时至2013年9月23日17 :00时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毓龙东路12号(原亭湖区建设局)四楼招标代理部】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九、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一、本招标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等)。
十二、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2019。
附:《投标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招标单位(公章):盐城嘉亭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潘 俊
联系电话:0515-88183632
地址:盐城市建军东路180号四楼
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时荣洲
联系电话:13914646929
地址:盐城市毓龙东路12号(原亭湖区建设局)四楼
2013年9月10日
格式一:
投标人报名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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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单位 的招标公告,我单位拟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授权 同志(该同志在我单位担任 ,身份证号码为: )办理投标报名以及领取招标文件等有关投标事宜。
我单位提供的报名资料真实、无误,如有差错,贵单位有权取消我单位的投标报名资格。
代理人联系电话: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