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当前位置:公告通知 > 招标公告

盐城市国投商务楼工程智能化设备(甲控)采购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

盐城市国投商务楼工程智能化设备(甲控)采购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招标公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国投商务楼工程智能化设备(甲控)采购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已由 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新建国投商务楼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盐发改审【20111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本次招标为甲控设备采购,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作为合同见证方参与合同见证;汉鼎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承包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负责购买、收货并付款等全部事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盐城市国投商务楼工程智能化设备(甲控)采购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盐城市国投商务楼工程智能化设备(甲控)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配合调试、维修、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工程造价约150万元;具体产品名称、数量、品牌及技术要求以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的采购清单报价表为准。

2.2交货或服务地点: 盐城市政府行政中心办公大楼西侧、世纪大道南侧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20日历天并满足招标人对总体进度的要求。

2.4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产品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国家规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资格条件

3.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销售商。

3.4.2、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供应产品,并进行相关服务。

3.4.3、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5. 诚信保证金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政府西侧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5楼)529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6663529)。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时,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等部门批准后予以退还。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5522529

6.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sggzy.gov.cn)办事指南模块中的货物与服务类会员注册、网上报名指南进行操作,链接地址:

http://www.ycsggzy.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35f92fd9-c4f7-4e81-a3f7-a3ce3e0bc9f1&categoryNum=002008002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sggzy.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人: 盐城市国投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人民南路与新都路交接处

    (盐城市科技馆一楼成本控制部)             址: 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

人: 董先生                           人: 倪海林

    话: 0515-8819020183270105             话: 15305101987

    真:                                     真: 0515-88381212 

 

2015 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