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增加污水管网铺设工程量项目已由盐城市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亭发改审[2015]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80%由区财政拨款,20%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亭湖区新兴镇新镇区污水管网系统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境内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目标:无
4.计划工期: 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5.工程规模:亭湖区新兴镇新镇区污水管网系统工程的施工,管径为DN400-DN500,长约1.71km,牵引管dn400、 dn500采用100级聚乙烯管(公称压力≥1.25Mpa),开槽施工管道DN400、 DNdn500采用HDPE缠绕结构壁管(环刚度≥8KN/m2 ),模块砌筑检查井43座。造价约26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本公告共划分成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
|
亭湖区新兴镇新镇区污水管网系统工程 |
亭湖区新兴镇新镇区污水管网系统工程的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60日历天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含)以上或小型项目管理师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或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首页>新闻中心>下载专区 http://cxjsj.yancheng.gov.cn/xwzx/xzzq/201208/t20120820_266726.html;
4.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业绩要求:无
4.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发现有无效标条款第21条、22条行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报告。招标人和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招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有串通投标行为的,招标人应取消其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资格,重新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后重新招标;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无效,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因投标人串标投标或者弄虚作假行为导致重新招标的,在重新招标时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若投标人被评标委员会以上述无效标条款第21条、22条否决投标的,自否决投标认定之日起至行政处罚意见作出之日止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同一天参加本市多个项目投标的,只要在其他任一项目上被以无效标条款第21条、22条否决投标的,本项目即取消其中标资格。
投标人3年内2次以上串通投标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取消其1年至2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投标人自上述处罚执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内又有串通投标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4.5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已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期间的工程)(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4.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4.7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8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4.9(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拟投标项目部成员的相关证书。其中:技术负责人提供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提供相应的岗位证书。
(4)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4年12月— 2015年5月连续6个月下列人员: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部成员互不兼职,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至少 1名)等】和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
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4)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诚信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5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9966999,联系电话:0515-86663525),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保证金退还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 五楼525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六、 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进行评审(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商务性评审得分由高至低推荐有排序的 3 名中标侯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标准和第二章第6.4条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对每一份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凡有第二章第6.4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作无效标处理。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承诺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目部成员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及质量目标、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投标价格 |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款规定 |
2、详细评审
商务性评审100分
以下两种方法招标人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最高价、次高价和最低价、次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扣减0.3 分,每下浮1%扣减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家≤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控制价为B,Q1、Q2为权重系数。
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1=1-Q2, Q2 取值30%、31%、32%、33%、34%;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K2 的取值为市政工程为86% ;Q2、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扣减0.3 分,每下浮1%扣减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扣分约定:
⑴、评标委员会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或从招标人公布的主要分部分项中)随机抽取不少于10%且不少于10项的清单子目进行重点评审。不足10项的全部进行重点评审。
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3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1.0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去掉其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的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取所有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⑵、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若有效投标文件≥5,去掉其措施项目费总金额中的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5家时,取所有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⑶、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分)。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无效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八、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9083526。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盐城市范公路89号
联 系 人:薛德中 联 系 人:葛礼盛
电 话: 13815570655 电 话: 0515-88221721
传 真: 传 真:0515-883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