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通榆河至城东水厂原水互通工程
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的盐城市通榆河至城东水厂原水互通工程项目正在前期准备实施阶段。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多渠道筹措,并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设计服务的投标。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须网上注册后(投标申请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Pages/LoginInit/FrameAll.aspx),方可参加本工程投标(咨询电话:15365726158)。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通榆河至城东水厂原水互通工程设计服务。
2、工程地点:盐城市境内。
3、工程规模:盐城市通榆河至城东水厂原水互通工程是从新建的通榆河西侧蓄水库增加一条30万立方米/日、长9.5公里的管道至城东水厂,实现通榆河水和盐龙湖原水互通,投资总额约1.1亿元。
4、设计时间:总计70日历天,其中在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建议书和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和方案设计完成后15日历天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并批准后1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等;初步设计通过审批后在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纸审查。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并确保通过主管部门有关设计、图纸等审查;施工图达到相关设计标准和结构要求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设计概算深度达到概算审批部门要求。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盐城市通榆河至城东水厂原水互通工程的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含工艺设计)、施工图设计(全套)、技术交底、竣工验收评价和项目后评价等相关服务。
六、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甲级(含给排水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项目设计负责人:为给排水专业方面高级技术职称(投标时需提供职称证书),或具有国家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项目其他专业人员满足建筑、结构、工艺等设计必备要求,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注册证书。
3、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等不少于 4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在合同期内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4年12月—2015年5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始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的有效章印)。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10年来(
5、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
7、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投标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并在国家、江苏省级有关部门以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间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5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9966999,联系电话:0515-86663525),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保证金退还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 五楼525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八、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从设计费(30分)、质量(5分)、服务期限(5分)和设计方案(60分)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由于该项目为民生项目,社会关注度和要求高,设计专业性强,技术评审难度大,对评委专业水平要求高,为保证设计质量,评委拟由招标人推荐并报市招标办批准)。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方案,结合投标人的技术力量和业绩确定中标方案。
(一)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原件供评标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原件;(3) 项目设计负责人的高级职称证书原件,或给排水专业注册设备工程师证书原件。项目其他专业人员应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和注册证书;(4)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等不少于 4 人】在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4年12月—2015年5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注明缴费起始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的有效章印)。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5)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业绩材料原件。
评标委员会对以上1-5条原件材料进行审查,未提交上述原件资料或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必须保证复印件(扫描件)与原件一致,且复印件(扫描件)完整、清晰可辨,原件不得涂改,如有涂改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格审查资料不予以通过。
(二)评审
1、设计费评审(30分)
1.1有效投标报价:
(1)投标人的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的要求,且经评审不低于成本。
(2)投标人的报价(报国家勘察设计收费标准的收费百分率)不得高于最高限百分率。
(3)在其他评审环节未被判废标的。
不符合上述(1)、(2)、(3)项中任意一项要求的,为无效投标报价,无效投标报价不参与评审。
1.2 、评标基准价(A值):为经开、清标情况评审后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所有投标单位有效设计费报价(费率)的平均值。
1.3 、设计费报价(费率)得分(基本分28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费率)与A值相等者,投标报价(费率)得基本分28分。
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费率)与A值相比较,比A值高的,每高1%扣0.2分,并从28分起扣,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最多扣2分。(举例:A值为70%,报价为国家收费标准的71%,则报价分扣0.2分)
③、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费率)与A值相比较,比A值低的,每低1%加0.2分,并从28分起加,不足1%按插值法计算,最多加满30分不再加分。(举例:A值为70%,报价为69%的,则报价分加0.2分)
2、质量 5分
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并承诺招标文件要求质量标准和目标的,得5分。不承诺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和目标的按废标处理。
3、工期 5分
承诺工期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得5分。不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4、方案设计 60分:设计方案的质量及深度必须满足国家现行的设计相关的规范要求和设计任务书的要求。设计方案中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内容:
1)、设计总体说明,明确设计依据、突出本工程设计理念和具体施工做法;
2)、总体彩色平面图、整体鸟瞰图、重点部位构思;
3)、平面和横面、纵断面图;
4)、投标人认为需要表达设计意图的其他图纸。根据设计表达需要可增加图形文件内容,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
5)、设计进度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
6)、建设工程的投资估算说明及经济技术指标,经济技术指标的可行性、合理性及优化控制说明。
7)、设计人员组成及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安排(按无标志要求,不得泄露人员姓名等内容)和设备技术保障措施。
设计方案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违反强制性规范标准的,应判为废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各投标方案进行等级评审,评审等级分为优、良、中三个等级,优、良、中各等级的得分系数分别为:0.95<优≤1.0;0.9<良≤0.95;0.85<中≤0.9,以0.1为一个记分单位,按60×得分系数进行计分、汇总。
(三)定标办法
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得分从高到低推荐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案,依法确定中标人。
(四)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建筑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废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九、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4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招标文件同时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投标申请人须使用CA锁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址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领取招标文件电子档,购买及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5年6月5日至2015年6月12日(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答疑文件无法获取、中标候选人无法公示的,责任自负)。未在规定的时间及地点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不予参加投标。
十、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十一、投标申请人除不可抗力情况外,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须事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二、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十三、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一经发现有挂靠嫌疑,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四、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6663526;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0515-88197118。
招标人(签章):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5905102099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盖章):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18951555908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