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城环保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已由盐城市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亭发改审【2015】2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政府投资),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运动场面层采购及伴随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盐城环保职业技术学院运动场面层采购及伴随服务(包括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等面层),造价约250万元,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2交货或服务地点:江苏省盐城市环保产业园内,南邻环保大道,北靠光伏路,西邻滨河东路,东为庆丰南路。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2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5其他: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具有一定与本项目相对应的技术实力和管理能力且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3.5投标人具有2010年7月1日以来(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已竣工的规模不小于300米的田径运动场地工程业绩(施工内容至少包含塑胶跑道及人造草皮,如施工合同不能体现上述要求的施工内容,则须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包含上述内容的相关证明原件),业绩证明以施工合同及经省级及其以上田径运动协会验收证明原件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的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5. 诚信保证金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政府西侧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5楼)529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6663529)。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时,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等部门批准后予以退还。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 2015年6月27日至7月3日 。
6.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sggzy.gov.cn)办事指南模块中的“货物与服务类会员注册、网上报名指南”进行操作,链接地址:http://www.ycsggzy.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35f92fd9-c4f7-4e81-a3f7-a3ce3e0bc9f1&categoryNum=002008002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sggzy.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亭湖区教育局
地 址: 亭湖新区飞驰大道3号
联 系 人: 唐勇
电 话: 13626210689
传 真:
代理机构: 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范公路89号
联 系 人:葛礼盛
电 话: 0515-88221721
传 真: 0515-88381212
2015 年 6 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