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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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毓龙街道)2015年度城市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亭湖区(毓龙街道)2015年度城市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亭湖区2015年度河道整治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亭湖区(毓龙街道)2015年度城市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亭湖区(毓龙街道)2015年度城市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服务项目。

3.2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毓龙街道境内。

3.3招标内容及范围:亭湖区(毓龙街道)2015年度城市河道整治工程设计服务项目,包括毓龙街道海纯河、环城生产沟2条河道(长度约2500m,工程概算1000万元)。招标范围包括地质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含河道整治、景观绿化、游路、截污等)设计、实施方案(初设)、设计概预算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服务、技术交底、验收等工作。

3.4标段划分:共分为一个标段。

3.5设计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且设计深度满足施工要求。 

3.6设计周期:30日历天。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4.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类高级及其以上职称,或具有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

4.3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如投标人无勘察资质、风景园林资质和截污设计的资质,则须由投标人在中标后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分包完成,且必须征得招标人的认可。

4.4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报名结束后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报名、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4.5投标报名人如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4.6如中标单位是盐城市以外的设计单位,中标后必须在我市成立工作站,确保设计咨询等服务工作及时到位。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办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八、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15 7 10- 17日(830-1730),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至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市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幢17层窗口(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报名。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1号)。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十、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水利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公章):亭湖区毓龙街道城市河道整治工程建设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李中文              联系电话: 15195141398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葛礼盛          联系电话:0515-88221721

  

 

  2015 7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