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环保科技城创业投资服务中心雨篷工程
招标公告
盐城海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盐城环保科技城创业投资服务中心雨篷工程,为了公平、择优选择施工承包队伍,故采用公开招标办法进行招标,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环保科技城创业投资服务中心雨篷工程
2、招标规模及内容为:盐城环保科技城创业投资服务中心雨篷工程,工程造价约55.0万元。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标准: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工程达合格等级。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5、本次招标谢绝联合体投标报名。
三、工程款支付:工程开工无预付款;工程竣工需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审计后,付至审结价的60%;余款在审计后两年内付清。以上付款均无银行利息。
四、中标人自行协调解决本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矛盾(包括地方矛盾),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工期不顺延。
五、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七、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等)。
八、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于2015年7月21日18:00时前参加报名【地点: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范公路89号火车站对面---站前不夜城东区北楼17层招标代理部】,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单位(公章): 盐城海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 系人 : 万林海
联系电话: 0515-66692808
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0515-88221719 、18951555908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