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南洋机场T2航站楼及配套设施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盐城南洋机场T2航站楼及配套设施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 苏发改设施发【2015】7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南洋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盐城南洋机场T2航站楼及配套设施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 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 位于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南洋机场境内。
2、工程规模: 盐城南洋机场T2航站楼及配套设施工程,总建筑面积约5.4万平方米(含地下面积)及配套设施,层高约27米,跨度9米,工程造价约3.6亿元。
3、招标范围: 盐城南洋机场T2航站楼及配套设施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4、监理服务期: 7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5年 9 月 30 日。具体服从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
5、监理合同估算价: 约400万元。
6、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3209021508180101-BE-001 |
盐城南洋机场T2航站楼及配套设施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
盐城南洋机场T2航站楼及配套设施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 ,包括土建、一般安装、内外装饰、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等(除民航专业工程及设备),具体以委托为准。 |
7、其它:
7.1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7.3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7.4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资质;或具有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市外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非驻盐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
具体办理要求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http://cxjsj.yancheng.gov.cn/xwzx/tzgg/201405/t20140528_399074.html
办理地点: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处(1107室)。联系电话:0515-88423277
5、业绩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
6、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以注册专业为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7、项目监理部其他成员要求: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项目组主要成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① 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 6 名,分别为具有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监理工程师 1 名(以注册专业为准);具有注册专业 相关机电安装 工程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的监理工程师 1 名(以注册专业为准);所学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类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 2 名;所学专业为 相关安装工程 类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 1 名;所学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类的省级(含)以上监理工程师1 名;(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中所学专业为准,下同。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类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必须有1名所学专业为装潢类专业)。中标人需根据施工进度要求适当调整不同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驻场服务。
②现场监理员:至少 6名, 且专业搭配要齐全(与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相同) 。
③现场监理组成员中须具有造价控制类工程师1名(可由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项目组主要成员兼职),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省外监理人员的从业资格按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非驻盐监理企业承接监理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的规定执行。
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
以上拟投入授权委托人、投标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不得在2家及2家以上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否则按废标处理。
9、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
2、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 每套售价¥305.00元/标段,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 8.0 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9966999),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2、开标前,投标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25室(建设)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退还
3.1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2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 五楼525室。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六、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监理方案、拟投入现场的设备和检测仪器、人员配备、奖项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3 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承诺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
…… |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7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项目监理组人员及授权委托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类似项目业绩(可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信誉(可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 |
...... |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理服务期限、质量、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作无效标书处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条规定 |
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 |
…… |
…… |
三、详细评审
(一)投标报价 65 分(≥65分)
1.本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投标报价等均指投标人对应于本招标文件确定的收费基准价报出的百分率。
2、有效投标报价:在各阶段评审中未被确定为无效投标或废标的为有效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文件不参与评标。
3、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下列两种方法中的一种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3.1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 95%、96%、97%、98% 。
计算算术平均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2方法二: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上式中,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K1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1 的取值范围为97%、98%; Q1=1-Q2, Q2 的取值为35%;B为招标控制价, K2 的取值为 80% 。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①.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②. 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在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收费基准价的50%)区间以外的,其投标报价不参与A值的计算。
4、报价得分计算
4.1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65 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减,每高出评标基准价1%的扣 0.3分,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减,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二)监理方案(22分)(符合性评审)
监理方案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无效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进行符合性评分。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的,该评审要点不得分。
1)质量控制方案;(4分)
2)进度控制方案;(4分)
3)安全控制方案;(4分)
4)投资控制方案;(4分)
5)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3.5分)
6)其它内容(如技术建议、组织协调方案、工作制度等)。(2.5分)
监理方案不得超过10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三)人员配备 (6分)
1、包括总监理工程师在内的项目监理组人员配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不符合的不得分也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四)拟投入现场的设备和检测仪器等(5.5分)
承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规定配置要求的得5.5分,不满足的不得分也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五)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奖项加分≤1.5分
总监理工程师有类似工程监理获奖业绩的(系指所获奖项工程类别与招标项目类别一致),【省辖市级市优加 0.3 分(≤0.3分),有效期1年;省优加 1.0 分(≤1.0分),有效期2年;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评审的“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中国安装协会评审的“中国安装之星”、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评审的“中国钢结构金奖”、中国市政工程协会评审的“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加 1.5 分(≤1.5分),有效期3年】。
说明:①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合格证明、获奖证书(或文件)。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加盖备案章,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监理合同备案,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工程已经过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竣工合格证明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排列不是第一位的及监理业绩非投标人承接的,其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不予认可。
②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本项以投标人提供的工程有效获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计分,如在证书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以经备案的监理合同中的项目负责人姓名为准(如监理合同中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保的,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否则其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本项计分只计一个工程,提供多个业绩的不重复计分。同一项目仅计取最高奖项,不重复计分。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无效标处置。
3、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上发布。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南洋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稽先生 联系人:童万春
电话: 0515-68668877 电话:0515-88221719、18951555908
传真: 传真:0515-88381212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84084509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