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2015年度农桥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亭湖区2015年度农桥建设项目已经盐财基层【 2015 】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亭湖区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盐城市亭湖区2015年度农桥建设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亭湖区2015年度农桥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2)工程地点:亭湖区黄尖镇、盐东镇、南洋镇、新兴镇、便仓镇、新洋经济区
(3)项目规模:包括新建(包括桥梁、桥牌、限载标志等工程)、拆建桥梁72座,其中:黄尖镇境内13座、盐东镇境内12座、南洋镇境内15座、新兴镇境内16座、便仓镇境内11座、新洋经济区境内 5座,工程造价约840万元。
(4)服务时间:从工程开工前十天计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满止。
(5)质量标准:合格
(6)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投资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8)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为:亭湖区2015年度农桥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及其以上(或建设部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无有关部门认定的影响其投标的不良记录。
2、 投标人拟任总监应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在册人员,具有水利部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建设部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必须保证能常驻工地,做好日常监理工作。
3、除总监理工程师外,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配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水利部)或相应专业省级监理工程师及其以上监理工程师(建设部)至少1名。
注:上述建设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及省级监理工程师所学专业必须为水利类或相近专业,以学历证书中所注专业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监理员:至少3名,且专业配备要齐全。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自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总监。
5、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总监及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总监、专监(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3人)】及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组成员)至少包括2015年2月—2015年7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手册原件或有效证明原件。
6、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7、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六、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对面)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间:2015年8月27日-2015年9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报名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 传真:0515-88381212。
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十一、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招标单位(公章):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
联系人:蔡济军
联系电话:0515-89880318
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葛礼盛
联系电话:0515-88221721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