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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南洋机场爆炸物探测仪和X射线安检仪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二次)

盐城南洋机场爆炸物探测仪和X射线安检仪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的招标公告(二次)

本招标项目盐城南洋机场爆炸物探测仪和X射线安检仪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已由 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民航站,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民航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盐城南洋机场爆炸物探测仪和X射线安检仪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盐城南洋机场爆炸物探测仪和X射线安检仪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
2.2招标规模及范围:
一标段:造价约150万元盐城南洋机场爆炸物探测仪设备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维修、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货物名称、数量、技术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标段:造价约70万元盐城南洋机场X射线安检仪设备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维修、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货物名称、数量、技术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或服务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境内(南洋机场内)
2.4交货期或工期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货物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前等相关伴随服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
2.6质量标准及验收标准货物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国家规定;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合格等级。
2.7其他 /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3.4.1投标人类型: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爆炸物探测仪(X射线安检仪)生产厂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原件),或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的销售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产品质量联保证明书原件和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委托销售书(生产厂商专项授权书)原件】。
3.4.2注册资本金要求:投标货物生产厂商注册资本金以人民币形式注册的,其金额不得少于500万元人民币;若以其他货币形式注册的,其金额折合人民币不得少于500万元(以报名当天的外汇汇率换算);若是销售代理商投标,其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商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500元人民币【注册资本金均以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副本)中注明的为准】。
3.4.3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取得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使用许可证)和中国公安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或使用许可证)。
3.4.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自201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额在50万元及以上同类型项目的业绩(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
3.4.5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4.6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 
3.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5. 诚信保证金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一标段人民币 叁万 元整二标段人民币 壹万伍仟 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政府西侧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5楼)529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6663529)。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时,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等部门批准后予以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1599日至2015915日。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sggzy.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pt//www.ycsggzy.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其他
9.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9.2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3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515-86663537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515-8666371369083713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境内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
(南洋机场内)                   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邮   编:224000                       邮   编:224000                       
联 系 人:马建祥                      联 系 人:时荣洲                      
电   话:13921888889                  电   话:13914646929                  
传   真:                             传   真:0515-88381212                
 2015  9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