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2015年度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YDJSGG-2015-02
1.招标条件
盐城市盐都区2015年度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水利厅(苏发改农经发[ 2015 ] 938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经落实。项目法人为盐城市盐都区规模化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于盐城市盐都区境内,共三个项目区(即龙冈张庄项目区、潘黄郭猛葛武项目区、学富楼王北蒋项目区),项目区总面积31.34㎞²,设计灌溉面积27207亩,总投资约4600万元,拟建取水泵站60座,喷灌管道12.5km,微灌管道56.69km,低压管道125.06km,分控中心智能控制系统2个。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一标段:盐城市盐都区2015年度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内容为项目区内所有土建施工及智能控制系统施工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等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理工作。
2.3计划工期
土建、智能控制系统和外接电工程等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近3年内(
3.2拟选派项目总监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5为防监理不到位建议增加:本工程严禁挂靠或采用挂靠人员投标,一经发现有挂靠嫌疑,将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7号令)第三十五条进行处罚,并上网公示且向省建设厅建议降低或吊销其企业资质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⑴单位介绍信、被委托人身份证(如需委托的)及养老保险手册;
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⑶拟任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及总监岗位证书证书;
⑷企业及总监监理过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4.2招标文件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行承担。
7.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退还
7.1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汇票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9966999),投标保证金采用汇票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人持交款凭证同投标文件一起递交给招标人核验。评委会推荐的前三名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入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楼 五楼525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水利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盐都区规模化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处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水务局(世纪路5号)
联 系 人: 张 俊 李 杨
联 系 电 话:15351502993 18061867235
传 真:0515-6866399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联 系 人:童万春
联 系 电 话:0515-88221719、18951555908
传 真:0515-883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