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洋镇长青路建设工程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南洋镇长青路建设工程,需进行设计服务招标,择优确定合格的设计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招标人: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人民政府
2、项目名称:南洋镇长青路建设工程设计服务
3、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境内。
4、承包方式:总价包干,约20万元。
5、工程规模:长青线(长荡至青墩)项目起点位于射阳县长荡镇与亭湖区南洋镇青墩办事处交界处,向南跨越盐靖高速,终点位于盐青线与S234交叉处,项目全长约7.85km。
设计内容:对全线路面进行路面黑色化改造,原潭洋河桥拆除重建。
6、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建设工程技术标准方案评审(6.5m宽和9.0m宽方案各一个)、项目建议书(报发改委立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发改委报批)、初步设计(报发改委报批)、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报行业部门评审)、对老路进行弯沉检测,其中水泥砼板块要对每块板进行5个点检测(板角4个点及板中1个点,原老路板块划分为4m长*3.25m宽,共2幅)、必须老路进行平面图测量、纵断面测量、横断面测量,形成的电子地形图要交规划局定道路红线等相关服务。
7、设计周期要求: 30日历天。
8、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并确保通过主管部门有关设计、图纸等审查。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设计资质丙级及其以上,或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必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国家注册类设计证书。
三、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五、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等)。
六、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委托书于2015年10月10日18:00时前参加报名【地点: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范公路89号火车站对面---站前不夜城东区北楼17层招标代理部】,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单位: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人民政府
联 系人 :朱先生
联系电话:13016523167
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0515-88221719 、18951555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