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城南新区西伏河等工程城市河道整治施工
招标公告
2015年城南新区西伏河等工程城市河道整治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盐城市城南新区自筹解决,项目法人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015年城南新区西伏河等工程城市河道整治,其中包括对河道进行疏浚、建设亲水平台、驳岸、污水截污流管道、保洁码头等工程,工程造价约3200万元(最终以政府审定的结算价为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 计划工期:计划2015年10月开工,2016年1月竣工,总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二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3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分为四个标段,分别如下:
一标段:西伏河(北中沟-盐渎路)河道整治工程,工程造价约1000万;(一标段合同编号:HDZZ-SG-2015-01 )
二标段:西伏河(盐渎路-三墩港)河道整治工程,工程造价约1000万;(二标段合同编号:HDZZ- SG -2015-02)
三标段:定向河(盐塘河-小新河)河道整治工程,工程造价约750万;(三标段合同编号:HDZZ- SG -2015-03)
四标段:盐塘河(西环路-串场河)、八总沟(西环路-串场河)河道整治工程,工程造价约600万;(四标段合同编号:HDZZ- SG -2015-04)
具体包括: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明示或隐含的全部内容。
每个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评标、定标顺序现场抽签随机确定进行。在前一标段中标后,后续标段投标文件继续评审,但不再作为后续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先开先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有关部门认定的影响其投标的不良记录。
3.3投标人近三年内(2012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工程(合同额500万元或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的施工业绩。
3.4 投标人信用等级须取得C级或以上(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江苏水利网http://www.jswater.gov.cn/zwgk/zbxx/20130328/104810841.html)。
3.5投标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技术员)、预算员、材料员、质检员等不少于7人】和委托代理人(可为项目部组成人员)自2015年5月~2015年9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于2015年9月30日至2015年10月13日(8:30 ~11:45, 15:00~18:00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前往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报名,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电话通知,招标文件售价为每标段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在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必须出席的人员未出席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5.4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本工程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水利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 标 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新龙广场D1楼)
联 系 人: 侍洪林
联 系 电 话:0515-8666009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0515-88221719、 18951555908 传真:0515-88381212
电子邮件:840845090@qq.com
开户行:农行盐城盐都支行
帐号: 426201040013286
邮编:224001
2015年 9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