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NYZHDZZ-SG-2016-01)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2016年度农村河道整治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亭湖区南洋镇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2016年度农村河道整治工程:大沟1条(中心河)长度:约5.8公里,土方约14.69万立方米;整治中沟5条(龙岗河、兴中河、前进河、柴坝河、轮窑河)长度:约19公里,土方约14.53万立方米;整治小沟级河道21条(潭尖村、龙庙村、股园村、三尖居委会、高产村、龙碾村、自然村)长度:约23.467公里、土方约16.371万立方米。合计土方约45.59万立方米。工程造价约486万元。
2.2 计划工期:计划2015年11月20日开工,2016年1月28日竣工,总工期:7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二年,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分为一个标段,一标段: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2016年度农村河道整治工程(合同编号:NYZHDZZ-SG-2016-01),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有关部门认定的影响其投标的不良记录。
3.3投标人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工程(合同额3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整治工程)的施工业绩。
3.4投标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负责人(施工员)、财务管理负责人等不少于6人】自2015年4月~2015年9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3.5投标时,需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盈利报表原件。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于2015年10月16日至2015年10月23日(8:30 ~11:45, 14:30~18:00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前往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报名,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电话通知,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在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必须出席的人员未出席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5.4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本工程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水利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亭湖区南洋镇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
联 系 人: 王鹤标
联 系 电 话:1385109059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0515-88382020,18951555908
传真:0515-883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