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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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政府办公用房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亭湖区政府办公用房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盐城市亭湖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管理的亭湖区政府办公用房,需进行消防设施维保,为了公平、择优选择维保服务单位,故采用公开招标办法进行招标,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亭湖区政府办公用房消防设施维保项目

2维保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境内。

3招标内容及范围:亭湖区机关事务局管理范围内的办公用房,具体包括:亭湖区行政中心主楼(39886)、后勤服务中心(5516 )、人武部综合楼(13907㎡,含药监局楼)、检察院(10853㎡)、老干部综合楼(5200),原审计局办公楼(300㎡)、亭湖区文化艺术中心(31607㎡,含东西楼等等消防系统,总建筑面积约107269㎡。气体灭火系统约2000 m³。具体工作内容和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维保期限:暂定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并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期。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消防设施维保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011以来必须承担过单项合同累计面积达30000平方米以上类似工程的业绩(以合同原件为准,如合同中无面积指标,则必须提供业主证明)。

3、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三、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四、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五、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等)。

六、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于201511191800时前参加报名【地点:盐城市建业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范公路89号火车站对面---站前不夜城东区北楼17招标代理部,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招标单位(公章): 盐城市亭湖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15365722266

 

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0515-88221719 18951555908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2015年11月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