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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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亭湖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经营招租

盐城市亭湖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经营招租

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亭湖区机关事务局负责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食堂经营项目,因现经营户的承租期将于201512月底结束,故拟对社会公开招租,邀请合格的经营户参与竞标。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机关食堂经营招租

   2、招 标 人:盐城市亭湖区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3、项目地点:盐城市希望大道59号。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经营面积: 1500平方米。

   6、结构层次:主体三层中的底层部分。

   7、招标内容:机关职工食堂【厨房1个、餐厅1个,可同时容纳500人就餐,配备相应后厨操作设备、相应售饭、菜场所及窗口】。

   8、承包期限: 二  年(20161120171231)(二年后,如经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各项经营证照齐全、经营实绩优良且具备下列条件的承包经营者。

    资格条件: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及其以上的酒店或餐饮企业,并在盐城市区有经营过两年及以上大、中型机关、事业单位食堂的类似业绩经验(类似业绩经验以提供的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为准)。注:有自己的配送中心和绿色生产加工基地优先考虑。

    五、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七、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分包、转包,一经核实挂靠、分包、转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2015111610:00时至2015112318 00止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九、报名后,招标人将对报名人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方可入围投标。

   

    招标人:盐城市亭湖区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861980812

  址:盐城市希望大道59号。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时先生

联系电话:13914646929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2015年11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