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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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饮用水安全工程项目预处理工程

盐城市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亭湖区饮用水安全工程(盐城市城东水厂原水前期处理工程) 已由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亭湖区饮用水安全工程(盐城市城东水厂原水前期处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盐发改审[2015] 50 号文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预处理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伍佑境内市区通榆河取水口附近。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质量目标:确保省优          

  4.计划工期:400日历天,计划201512月开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5.工程规模:盐城市亭湖区饮用水安全工程项目(盐城市城东水厂原水前期处理工程)是在现有取水口西侧,利用现有通榆河弃土区和农田建设原水预处理净化工程,占地面积约520亩(长约1650米,宽约210米),日处理能力30m3,预处理工程估算价为1.75亿元。

   6.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亭湖区饮用水安全工程项目预处理工程

施工内容:亭湖区饮用水安全工程项目预处理工程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取水泵房及变配电间、2个生物接触氧化池、中置式高密度沉淀池、新建出水泵房及配电间、加药间及鼓风机房、脱水机房及机修车间、废水回收池、化验管理楼等)、道路、场地等土建、安装工程,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400日历天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 投标人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等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盐城市市外市政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市外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或《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4.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01218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承担过中国境内的以施工总承包方式完成的处理能力达10m3/日及其以上,且单项合同额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饮用水厂工程,质量达合格及其以上业绩(以下简称“类似工程”)。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加盖备案章,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工程已经过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工程相关指标或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本招标公告要求的,其业绩不予认可

  4.4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4.51)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指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中任意一职,也不得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2)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变更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

     3.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注:关于“在建工程”的鉴定,招标人将严格按照此条款约定执行。 

  4.6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75,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7本工程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需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提供市政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的须同时提供毕业证书证明])、施工员3人【市政专业、土建专业及设备安装专业(或机电专业)1人】、专职安全员3人、质量员3人【市政专业、土建专业及设备安装专业(或机电专业)1人】,外省施工员、质量员如未分专业,则须提供符合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

  4.8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9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开始及截止时间201511 27 201512 2(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领取地点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305.00元,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80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盐城迎宾支行;账号:32001735136059966999),投标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开标前,投标申请人须持交款凭据原件(网汇可以到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网汇回单或银行盖章认可)、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经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验的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保证金退还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并经招投标主管部门备案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退还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府西路一号国投商务楼C 五楼525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六、 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 3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一)清标

(二)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确定(78分)

以下两种方法招标人在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前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参与A值计算评标价范围内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7%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扣减0.3 分,每下浮1%扣减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以参与A值计算评标价范围内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招标控制价为BQ1Q2为权重系数。则: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

 Q1=1-Q2, Q2 取值30%35%40% K1 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2 的取值为86%Q2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1%扣扣减0.3 分,每下浮1%扣减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参与A值计算的评标价范围在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一种方法确定。

方法一: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下浮率在下列区间以外的,其投标报价不参与A值的计算。(下浮区间为:14%≤下浮率≤28%;)

方法二: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所有投标人报价的平均值相比上浮率在5%(不含5%)以上的,其投标报价不参与A值的计算。

扣分约定:

⑷、 变带至开标现场。)⑴、评标委员会对工程量清单子目合价在招标控制价的0.5%以上的工程量清单子目进行评审。

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20%的,每发生一项扣0.1分,最多扣1.0分。

分部分项评标基准价确定:若投标文件≥5家时,去掉其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中的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50%+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中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K2×50%;若投标文件<5家时,取所有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50%+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中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K2×50%

⑵、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30%的,扣0.3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若投标文件≥5,去掉其措施项目费总金额中的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取算术平均值×50%+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中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K2×50%;若投标文件<5家时,取所有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50%+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中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K2×50%

⑶、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0.2分(累计不超过1)

说明:

①.评标基准值一经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⑤.材料暂估价单价不得调整,如投标人变动材料暂估价的单价按无效标条款第12条执行;

. 开、清标过程中被判定为无效标的不参与上述有关数值计算。

(三)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1分)

投标人自20101218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承担过中国境内的以施工总承包方式完成的处理能力达10m3/日及其以上,且单项合同额达5000万元及以上的饮用水厂工程,质量达合格及其以上业绩(以下简称“类似工程”)。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须经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加盖备案章,如业绩项目所在地已取消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未加盖备案章印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书面证明,书面证明必须明确业绩工程已经过备案并注明备案时间;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中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均未能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类似工程相关指标或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业绩不予认可。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另外类似工程不是投标人承接的,不予计分(限评一个工程项目)。

110m3/日≤类似工程业绩规模<20m3/日,得0.4分。

220m3/日≤类似工程业绩规模<30m3/日,得0.7分。

3、类似工程业绩规模≥30m3/日,得1分。

注:投标人的业绩(业绩须同时满足上述规模和单项合同额大小)须上传至诚信库。

(四)投标人奖项(1.5分)

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工程”(与招标工程的类别相一致)获得省辖市级市优、省优、国优(指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中国市政工程协会评审的“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项的给予加分,其中:省辖市级市优加 0.3  分,有效期1年;省优加 1.0  分,有效期2年;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加 1.5 分,有效期3年;“全国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加 1.2  分,有效期3(加分仅限评一个工程项目,且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

本项有效期自发证或者发文之日起算起,到投标截止日止。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本项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有效获奖证明材料的彩色原件扫描件(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原始件)计分,如在证书中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国优”业绩则要求提供省级优质工程获奖证书的彩色原件扫描件或原发证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原件扫描件,“市优、省优” 业绩则要求提供经原发证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的“市优、省优”工程申请表的彩色原件扫描件,否则其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

注:上述奖项须上传至诚信库。

(五)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情况评审无废标情形的投标文件按报价得分、业绩和奖项得分之和由高到低顺序进行评审,直至选出9名合格的投标人,不足9家则全数入围。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投标承诺函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授权委托书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3.5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

      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类似项目业绩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负责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7项规定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8项规定

项目部成员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代理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及质量目标、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规定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投标价格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

分包计划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0款规定

……

……

  (六)施工组织设计 (19.5分)

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标志要求,对违反者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下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评审要点齐全的评审通过,得基本分19.5分;缺少任一评审要点的施工组织设计不予通过,得0分,同时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排序。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季节性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限制情形的,按照规定予以无效标处置。

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上发布。 

八、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招标人将移交给相关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联系方式 

        人:盐城市市政公用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 址:盐城市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

联系人:陈清华                             联系人: 葛礼盛

电话:18905100792                          电话:0515-88221721

传真:                                     传真:0515-883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