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毓龙街道)2015年度城市河道
(海纯河、环城生产沟)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YLHD-SG-2015-01)
亭湖区(毓龙街道)2015年度城市河道(海纯河、环城生产沟)整治工程施工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亭湖区毓龙街道城市河道整治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亭湖区(毓龙街道)2015年度城市河道(海纯河、环城生产沟)整治工程施工,其中包括对河道进行清淤、建设驳岸、亲水平台、污水截流管道、景观绿化等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约为1500万元。招标人保留适当增减工程量的权利。
2.2 计划工期:计划2016年元月1日开工,2016年7月底竣工。总工期:210日历天。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为1个标段。范围包括海纯河和环城生产沟河道整治工程。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有关部门认定的影响其投标的不良记录。除水利主体工程外,如污水管道等工程需专业分包的,必须经招标人认可的相应的专业承包单位进行专业分包。
3.2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非法定代表人),并取得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有投诉时须提供所在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主体工程完工证明和离开原项目的同意书)。
3.3投标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负责人(施工员)、财务管理负责人等不少于6人】自2015年6月~2015年11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3.4投标人具有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请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于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本次招标在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必须出席的人员未出席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5.4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水利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 标 人:亭湖区毓龙街道城市河道整治工程建设处
联 系 人:滕先生
联 系 电 话:13905104899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0515-88221719 传真:0515-883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