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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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都区计划生育指导站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

盐都区计划生育指导站

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YDZCG 2015ZB 425

 一、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质量、质保及供货期:

1、项目名称:盐都区计划生育指导站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

2、招标内容:盐都区计划生育指导站设备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维修、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约80万元,具体设备名称、数量、品牌及技术要求等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质量标准:设备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国家规定,同时满足招标人采购设备技术要求;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4、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设备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前等相关伴随服务。

5、质保期限:项目安装、调试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一年。

二、招标人:盐都区计划生育指导站

三、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销售商,经营范围必须包含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内容。

2、投标设备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所报品牌必须为招标人推荐品牌,若投标人认为其他品牌的设备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的,必须在疑问截止日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在疑问截止日前未提出其他推荐品牌和疑意的视同完全认同招标文件、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所有条款,以非推荐品牌设备投标的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必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供应设备及进行相关伴随服务,并能独立完成本次设备供应、安装。

7、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条件,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或投标人在盐都区政府采购招标网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0、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开标时间:201512  28   9:00   时。

七、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万元整。交纳时间及方式: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入,汇入账户:盐城市盐都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账号:426901040006806,开户行:农行盐城新区支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12 28  9:00  时前。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盐城市盐都区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开标厅(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路618号盐都区政府大楼一楼西侧)。

十一、附件下载:  招标文件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盐都区计划生育指导站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18005109299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康乐路8号。

 

代理单位: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时先生       联系电话:13914646929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