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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亭湖区(毓龙街道)2015年度城市河道(海纯河、环城生产沟)整治工程监理

亭湖区(毓龙街道)2015年度城市河道

(海纯河、环城生产沟)整治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合同编号:YLHD-JL-2015

1.招标条件

亭湖区(毓龙街道)2015年度城市河道(海纯河、环城生产沟)整治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亭湖区毓龙街道城市河道整治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亭湖区(毓龙街道)2015年度城市河道(海纯河、环城生产沟)整治工程施工,其中包括对河道进行清淤、建设驳岸、亲水平台、污水截流管道、景观绿化等工程。

2.2 计划开工时间及缺陷责任期: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元月(服务期限具体服从项目建设安排)。缺陷责任期为二年。

2.3标段划分:本次工程监理为1个标段。

亭湖区(毓龙街道)2015年度城市河道(海纯河、环城生产沟)整治工程监理服务(编号:YLHD-JL-2015),工程造价约1500万元,包含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建设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监理丙级及其以上(或建设部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因有污水管道工程,如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资质,则中标监理人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合作监理,但必须在开工前报招标人认可】;所有潜在投标人均无有关部门认定的影响其投标的不良记录。 

3.2 投标人拟任总监应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在册人员,具有水利部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建设部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必须保证能常驻工地,做好日常监理工作。

3.3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应配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水利部)或省级监理工程师及其以上监理工程师(建设部)至少2名。

注:上述建设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及省级监理工程师所学专业必须为水利类或相近专业,以学历证书中所注专业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监理员:至少4名。

3.4 投标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含总监、专监、监理员等不少于7人】及委托代理人(可为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及自20156月~201511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携(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被介绍人或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二代)原件及上述原件的复印件一份,于2015121120151217(上午830 1145,下午230600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前往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范公路89号,火车站对面站前不夜城东区北楼17层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徐女士 ,电话:0515-8838202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整,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及标前会

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水利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等媒体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亭湖区毓龙街道城市河道整治工程建设处
     
联 系 人:滕先生

联 系 电 话:13905104899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0515-88221719   传真:0515-883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