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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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镇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追加)项目工程

新兴镇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追加)项目工程

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新兴镇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追加)项目工程,采用公开招标办法进行竞标。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兴镇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追加)项目工程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合格。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新兴镇2015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追加)项目工程,包括新界村1279组农庄路、新永村新农村水泥路、新建村714组农庄路,工程造价约55万元。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注:各条道路两侧各培30cm宽土路肩。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提供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或注册专业为市政工程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投标人须保证投标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需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上未能体现其专业,可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之间互不兼职】和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75,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或质量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6、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市外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或《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7、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8、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六、本工程招标工本费为人民币400元。(开标前现场缴纳)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时间:20151215

开标时间:201615日上午9:00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在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http://www.thajz.com/自行下载。

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十一、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二、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等)。

十三、中标后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指挥施工。

十四、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亭湖区限额以下建设工程规范管理办公室电话为0515-89918639

十五、本公告同时发布于: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http://www.thajz.com/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sggzy.gov.cn/front/

 

招标单位: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061618969

 

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0515-8822171918951555908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2015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