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2015年财政农桥增补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盐城市亭湖区2015年财政农桥增补项目已经亭财字〔2015〕18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省级补助及地方配套且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盐城市亭湖区2015年财政农桥增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盐城市亭湖区2015年财政农桥增补项目
主要建设内容及招标规模:新建(包括桥梁、桥牌、限载标志等工程)桥梁25座,其中:南洋镇境内1座、新洋街道境内2座、环保园区境内6座、亭湖新区境内3座、便仓镇境内4座、新兴镇境内7座、黄尖镇境内2座,工程总造价约300万元。
2.2工期要求: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16年元月25日。
2.3质量要求:达相关项目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招标标段划分:本次工程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无有关部门认定的影响其投标的不良记录。
3.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至少包括2015年7月-12月连续六个月),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具有2011年元月15日以来(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达3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经历,且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始无主体工程在建。
3.3投标人信用等级须取得C级或以上(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2014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结果》)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6本次招标在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经理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必须出席的人员未出席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水利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
地址:盐城市希望大道59号亭湖行政中心318办公室
联系人:蔡济军
联系电话:0515-8988031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范公路89#嘉园广场东区北幢17楼
联系人:葛礼盛
联系电话:0515-8822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