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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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河整治疏浚工程

大新河整治疏浚工程

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亭湖区新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的大新河整治疏浚工程,采用公开招标办法进行竞标。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大新河整治疏浚工程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合格。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大新河整治疏浚工程。全长约2050米,其中大新河(天山路至新洋港)长大约1300米,该河段需刷坡,河道内的水草需要打捞清运,两岸垃圾需要清理运走,使用水上挖机结合人工,将河道中的水草打捞至岸边,两岸垃圾用挖掘机清理,用农用车运至指定地点填埋。大新河(天山路至方向河)段长大约750米,使用挖掘机、农用车、泥浆泵等,结合人工进行疏浚清淤。工程造价约43万元。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专业为水利水电工程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投标人须保证投标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需具有5年以上的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具备水利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上未能体现其专业,可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施工员1人(水利水电专业)、质量员1人(水利水电专业)、专职安全员1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之间互不兼职】和授权委托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75,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六、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七、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八、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等)。

九、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携带单位介绍信于2016189:0020161141800时前至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点:盐城市范公路89号火车站对面---站前不夜城东区北楼17招标代理部,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水利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单位:盐城市亭湖区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唐力

联系电话:18361092020

 

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0515-88221719     18951555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