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2016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2016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已由盐水农【2016】8号批准建设,工程资金已经落实。项目法人为盐城市亭湖区水利工程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盐城市亭湖区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位于亭湖区南洋镇、新兴镇、盐东镇、盐城环保科技城境内。规划新、拆建小型排水工程34座,具体为:排涝闸站7座(其中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招标分为两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施工一标段:位于南洋镇、新兴镇境内,主要建设内容: 拆建
施工二标段:位于盐东镇、环保科技城境内,主要建设内容: 拆建
投标申请人允许投多个标段,但仅能中一个标段;评审顺序为施工一标段→施工二标段,先开先中。在施工一标段评审中被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可继续参与施工二标段的评审,但不再被推荐为施工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同时投多个标段的投标人,拟投项目组成员可为同一组。
2.3 计划工期
2016年3月底前开工,汛前完成主体工程并具备排涝条件,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选派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始无主体项目在建(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的书面证明),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资格证书。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近3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4 本项目严禁挂靠投标,一经发现有挂靠嫌疑,将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87号令)第三十五条进行处罚,并上网公示且向省建设厅建议降低或吊销其企业资质证书。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
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⑶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
⑷企业类似工程合同。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壹仟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安全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水利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等媒体上发布。
招 标 人:盐城市亭湖区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 址:盐城市希望大道59号430室
联 系 人:程晓松
联 系 电 话:0515-89880430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0515-88221719 、18951555908
传真:0515-883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