亭湖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一期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亭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实施的亭湖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一期绿化工程施工,采用公开招标办法,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亭湖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一期绿化工程施工。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合格。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亭湖区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一期绿化工程施工,工程造价约46万元,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其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其以上职称(如为高级职称,则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类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或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等至少3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
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6)市外园林绿化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市外园林绿化企业进盐资质核验表》、《盐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7)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8)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六、本工程招标工本费为人民币400元。(开标前现场缴纳)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 4月 25 日
开标时间:2016年 5月17 日上午9:00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在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ycthjs.gov.cn/ 自行下载。
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十一、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二、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等)。
十三、中标后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指挥施工。
十四、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亭湖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办公室电话为0515-89918639。
十五、本公告同时发布于: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ycthjs.gov.cn/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sggzy.gov.cn/front/
招标单位:盐城市亭湖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联系人:韩素峰
联系电话:0515-66691061
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0515-88221721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