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东粮食收储库门卫、防洪墙工程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亭湖区粮食购销总公司负责实施的盐东粮食收储库门卫、防洪墙工程,采用公开招标办法,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东粮食收储库门卫、防洪墙工程。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工期要求:50日历天,具体进场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合格。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盐东粮食收储库门卫、防洪墙工程,含门卫、防洪墙等工程的施工,工程造价约8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申请人本单位的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1人(需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提供建设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专业,需同时提供能体现所学专业的毕业证书)、施工员1人(提供建筑(土建)工程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提供C类安全员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提供建筑(土建)工程岗位证书)。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 5、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变更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或质量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6、市外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市外建筑业企业单项工程项目核验通知书》或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 7、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8、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六、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400元。(开标前现场缴纳)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5月24日 开标时间:2016年6月16日9:00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在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ycthjs.gov.cn/ 自行下载。 十、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十一、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十二、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等)。 十三、中标后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指挥施工。 十四、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亭湖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电话为0515-89918639。 十五、本公告同时发布于: 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www.ycthjs.gov.cn/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sggzy.gov.cn/front/ 招标单位(公章):盐城市亭湖区粮食购销总公司 联系人: 顾明秋 联系电话: 0515-88152807 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宏旺 联系电话:0515-88221719、18066195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