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创中心B、C、D楼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chw-16-(建业)-2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众创中心B、C、D楼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海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海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众创中心B、C、D楼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众创中心B、C、D楼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
2.2招标规模及范围:造价约300万元;众创中心B、C、D楼空调系统设备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维修、售前、售后等相关伴随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交货或服务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境内。
2.4交货期或工期:合同签订并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设备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前等相关伴随服务,并满足招标人对总体进度的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所有设备质量等级均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需求书、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7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3.4.1投标人类型: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变频多联机空调系统设备的制造厂商,或该制造厂商授权的销售代理商。
3.4.2投标设备品质要求:投标设备必须是质量好、性能优的国内知名品牌产品,招标人推荐品牌为“格力”、“美的”、“海尔”、“大金”、“松下”、“三菱”、“海信”。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投标人投标时须按推荐品牌设备投标。如招标人推荐品牌的设备,投标人投标时均无法使用,投标人在答疑文件中说明无法使用的理由,并可推荐相当于或优于推荐品牌的品牌投标, 但需征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如招标人书面答复中增加了设备品牌,投标人可使用新的品牌投标,如未增加的,则必须仍使用原品牌的设备投标。投标人未按推荐或认可的品牌投标,其投标文件在评审时,经评审委员会酌定,情节轻微的作扣分处理,扣分区间0~3分(如中标必须按招标人推荐品牌或认可的品牌之一采购使用),情节严重的,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4.3安装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原标准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无以上机电安装工程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装【投标时必须提供委托安装的协议书原件和该安装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3.4.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安装单位正式职工,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机电工程专业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4.5投标人必须提供县、区级以上(含县、区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开标前一个月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3.4.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4.7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 。
3.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3.6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诚信保证金不退。
3.7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定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诚信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诚信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诚信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政府西侧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5楼)529室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6663529)。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诚信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在招标项目设备及安装基本完工时,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等部门批准后予以退还。
6.1获取时间:2016年5月27日至6月3日
6.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pt://www.ycsggzy.gov.cn)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报名快速操作指南”,链接地址:http://www.ycsggzy.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d3d1925d-3887-4612-887b-8623a4e5db6d&categoryNum=002008002
从4月11起会员系统将只能凭CA证书登陆,请还未办理江苏CA的投标人尽快办理,同时完善诚信库信息,保证基本信息审核通过(无需现场审核,网络提交即可),未提交审核和审核未通过的会员将可能无法操作。
因新启用CA和诚信库,已适当延长了报名期限(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请各投标人尽可能在报名截止日前一天工作时间操作,其他涉及会员系统操作也请尽可能提前进行,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新点软件公司。因无法正常操作而错过报名期限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sggzy.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pt://www.ycsggzy.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其他
9.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9.2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3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亭湖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0515-89918639;
盐城市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515-86663587;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515-86663713、69083713。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海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迎宾大道888号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
(绿巢大楼) 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邮 编:224000 邮 编:224000 联 系 人:万林海 联 系 人:童万春
电 话:0515-66693808 电 话:18951555908
传 真: 传 真:0515-88381212
2016 年 5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