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盐城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训中心工程 已由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同意盐城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训中心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盐发改审【2014】2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城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盐城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正式用电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范围: 盐城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实训中心正式用电工程,工程造价约
90万元。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2交货或服务地点: 盐城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校园内(盐城高等职业教育园区)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资格条件:
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第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的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7000 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帐户直接转(汇)至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进账单、电汇、网汇)。单位名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账号:16050000000052433。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政府西侧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5楼)52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电话:0515-86663529)。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收据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或无法确认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经招标人同意后仍存于原帐户作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在招标项目货物及安装基本完工时,相关部门验收后,经招标人同意报专业招标办等部门批准后予以退还。
6.1获取时间:
6.2获取方式:请参照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pt://www.ycsggzy.gov.cn)办事指南模块中的“盐城市公共资源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报名快速操作指南”,链接地址:http://www.ycsggzy.gov.cn/front/infodetail/?infoid=d3d1925d-3887-4612-887b-8623a4e5db6d&categoryNum=002008002
从4月11起会员系统将只能凭CA证书登陆,请还未办理江苏CA的投标人尽快办理,同时完善诚信库信息,保证基本信息审核通过(无需现场审核,网络提交即可),未提交审核和审核未通过的会员将可能无法操作。
因新启用CA和诚信库,已适当延长了报名期限(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请各投标人尽可能在报名截止日前一天工作时间操作,其他涉及会员系统操作也请尽可能提前进行,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新点软件公司。因无法正常操作而错过报名期限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pt://www.ycsggzy.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ppt://www.ycsggzy.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9.2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3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
盐城市货物与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0515-86663587;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0515-86663713、69083713。
招 标 人:盐城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联 系 人:陈直
联 系 电 话:1385109122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宏旺
联系电话:0515-8822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