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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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盐城市新洋经济区内路灯及交通信号灯等管护项目

2016年新洋经济区内路灯及交通信号灯等管护项目

招标公告

一、盐城新洋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2016年盐城市新洋经济区内路灯及交通信号灯等管护项目,拟采用公开招标办法进行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2016年盐城市新洋经济区内路灯及交通信号灯等管护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管护期:一年,具体管护起止时间以招标人合同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合格。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2016年盐城市新洋经济区内路灯及交通信号灯等管护项目施工,管护费用约40万元,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五、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需具有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在主要人员简历表中说明),提供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如职称证书不能体现专业,需同时提供能体现所学专业的毕业证书】、施工员1人(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1人(提供C类安全员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岗位证书)。

4、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675,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61-2016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变更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向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6、市外房屋建筑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7、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8、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六、本工程招标工本费为人民币300(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现场用现金方式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

七、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八、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有意者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参与报名,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地点:盐城市新洋经济区管理委员会205室(盐城市开放大道155号)

报名时间:2016628-20167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报名联系人:翟正海       联系电话:18662020207

 

 

招标单位:盐城新洋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仓龙成

联系电话:13770077901

 

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 系 人:王福元

联系电话:189051081010515-88221723

 

 

 

盐城新洋投资有限公司

2016.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