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山中学东校区和解放路实验学校东校区理化生实验室及功能室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THCG2016—Z018 )
根据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盐城市亭湖区新区管理委员会就该单位景山中学东校区和解放路实验学校东校区理化生实验室及功能室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THCG2016—Z018
二、项目名称:景山中学东校区和解放路实验学校东校区理化生实验室及功能室仪器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项目
三、项目简要说明: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四、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所需设备的采购、生产、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前等相关伴随服务,且工期不影响本工程总工期目标的实现(8月23日前必须全部安装到位)。
五、质量标准:设备质量等级为“合格”, 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六、项目规模及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包段 。
投标申请人允许投多个包段,可中多个包段;评审顺序为一包→二包,先开先中。一包造价约人民币120万元,二包造价约人民币54万元。
七、项目最高限价:一包为人民币120万元,二包人民币为54万元。
八、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设备采购及安装等相关伴随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
2、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额在45万元(含)以上学校理化生实验室或功能室仪器设备项目的业绩。
3、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工商部门颁发营业执照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4、投标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关项目的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
5、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约的能力。
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投标违规等不良记录而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7、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且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
8、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9、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10、本次招标采购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九、招标文件发放
发放时间:自招标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和确认,传真:0515-88381212。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办理,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发放方式:网上下载,网址:http://www.ccgp-yancheng.gov.cn..
十、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16年 7月20日上午9:00时整。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3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盐城市政府西侧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四楼开标五室。
十一、开标时间:2016年7月20日上午9:00时整。
开标地点:盐城市政府西侧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四楼开标五室。
十二、投标保证金
1.本次采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按最大包交人民币 贰 万元,无论投几个包,只需缴纳一份。
2.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等,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条款的相关规定)
3.投标保证金专户帐户信息
开户名: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盐城盐都支行
帐 号:10-426201040013286
财务咨询电话:0515-89801212
十三、采购人情况
采购人:盐城市亭湖区新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潘俊
联系电话:0515-88183632
地址:盐城市建军东路180号。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时荣洲
联系电话:13914646929
地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盐城市亭湖区新区管理委员会
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