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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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综保区围栏更换工程

盐城综保区围栏更换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盐城综保区围栏更换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位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

    2、工程规模盐城综保区围栏更换工程,更换围栏约4800m,工程计划投资约78万元。

3、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 07 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发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盐城综保区围栏更换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市外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其他要求:

6.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6.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须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61月—20166月连续6个月下列人员: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不少于3人在该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证明需7月份开具)。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

光盘领取:(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采用专用光盘刻录形式,投标人依据专用光盘内的工程量清单制作计价成果文件并将计价成果文件刻录在同一光盘内(专用光盘自带刻录软件安装包)。(2)专用光盘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凭身份证原件领取,领取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与嫩江路交叉口市民之家三楼306室,联系电话:0515-68086009。(3)领取光盘截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伍拾元整(¥:350元),其中专用光盘费用5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国家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www.ycedz.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五、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2016   7 13 日。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   7 22      900 

七、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5000元整。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盐城建行开发区支行, 帐号:32001735336059911111),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列入中标候选人;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仍存于原转入账户中。

八、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九、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家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ycedz.com/发布。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二、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中心(松江路18号)

联系人:严海       联系电话:051589910510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范公中路89号嘉园广场东区北栋17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0515-88221721

 

2016 7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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