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瀛清华园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瀛清华园(项目名称)已由盐城市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亭发改审(2016)57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宝瓶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民营控股企业),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1#-8#厂房及附属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境内
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为53588 m2,其中1#、2#、3#、4#厂房均为9122m2、5#厂房4894m2、6#厂房3656m2、7#厂房4894m2、8#厂房3656m2 及其附属工程。
3、招标范围:包括监理的工程范围和监理的阶段范围。工程范围主要指海瀛清华园项目1#-8#厂房桩基、土建、钢结构、一般安装及其附属工程的监理,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监理范围指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5、监理服务期: 从工程开工前十天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止。
6、监理合同估算价:7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
市外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3、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为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或相近专业毕业,具有建设部核发的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项目监理部其他成员要求: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项目组主要成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1)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省监理工程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不少于4名,其中: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其中必须有1名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安装专业监理工程师2名【所学专业为给排水专业(或暖通专业)及电气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其中必须有1名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2)现场监理员配备须满足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至少5名,且专业搭配要齐全 。
注:上述人员中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中所学专业为准(如注册执业证书中无所学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中的专业为准),其他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中专业为准。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
省外监理人员的从业资格按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核发的《盐城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的规定执行。
5、投标人有30人及其以上职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时间不少于2年。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总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并提供缴纳凭证原件或养老保险处出具的缴纳证明原件(例:如开标日期为
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5000元,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有意者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参与报名。
报名地点: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对面)]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1日-2016年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报名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15-88382020; 传真:0515-88381212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宝瓶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境内 地址:盐城市范公路89号
联系人:万主任 联系人:王福元
电话:0515-66693808 13626203189 电话:15995188101 0515-88221723
盐城宝瓶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