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盐城市盐都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125省道盐都段改扩建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对该工程的安全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招标人:盐城市盐都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125省道盐都段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工程
3、建设地点:盐城市盐都区境内。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5、招标内容:125省道盐都段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工程造价约800万元。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6、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7、质量要求:合格。
8、工期要求: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9、付款方式:本工程不按月进行支付,工程款指按签订的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部分及其规费和税金后的工程价款。
①工程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40%;
②工程验收合格满一年后,付至工程款的70%;
③工程验收合格满两年(并经审计结束后),结清余款(上述付款均不计银行利息)。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条件: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反映人需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4、投标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授权委托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等不少于3人】委托代理人(可为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和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6年5月—2016年10月连续6个月上述人员个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原件(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证明日期需在2016年11月份出具)。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5、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6、本项目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五、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六、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招标公告发布后,符合本项目招标公告实质性要求潜在投标申请人,于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6:00,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原件核对后退还)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服务窗口【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报名后方可参加投标,逾期不再办理。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九、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0515-86663713,盐城市盐都区交通局纪委电话:0515- 88115009。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sggzy.gov.cn)上发布。
招标人:盐城市盐都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路609号
联系人:陈树芳
电话:0515-8811502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0515-88221721
传真:0515-8838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