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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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综保区围栏更换工程

盐城综保区围栏更换工程

 

一、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的盐城综保区围栏更换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综保区围栏更换工程
    2、工程地点:位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
    3、工程规模:盐城综保区围栏更换工程,更换围栏约4800m,工程计划投资约74万元。

 4、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5、质量标准: 合格。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6 11,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四、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盐城综保区围栏更换工程,更换围栏约4800m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市外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其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项目组人员至少包含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授权委托人、在投标人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20165—201610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证明须在201611月份出具)。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人员社保卡号和参保缴费证明验证码。事业单位人员不需要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7、投标报名人有限制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不良行为的,在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公示期内,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已投标报名的,不作中标候选人考虑。
    六、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盐城建行开发区支行, 帐号:32001735336059911111),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且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2、开标时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和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3、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 7 日内将履约保证金以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汇转至招标人指定帐户,招标人将向中标人提供等额的支付担保。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中标人除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外,若中标价比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低5%以上,则中标人还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按照中标价与有效投标报价平均值之差向招标人另行提供中标差额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项目部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保证金无效。

七、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清单等的获取

1、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13jz格式)网上自行下载(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

2、光盘领取: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采用专用光盘刻录形式,投标人依据本公告附件内的工程量清单(13jz格式)制作计价成果文件(13jt格式)并将计价成果文件刻录在专用光盘内(专用光盘自带刻录软件安装包)。

2)专用光盘在招标公告发布后凭身份证原件领取,领取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山路与嫩江路交叉口市民之家三楼306室,联系电话:0515-68086009

3)领取光盘截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

3、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伍拾元整(¥:350元),其中专用光盘费用50元;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1611 10 日。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11 22 日上午9 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ycedz.com/)发布。
    十一、公告的修改或中(终)止
    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ycedz.com/)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二、其他
   1、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2、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0515-68086072

 

名称:江苏沿海东方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软件园6#10楼室           

联系人:陈育森                                         

电话:0515-6808652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范公中路89号嘉园广场东区北栋17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0515-88221721

 

2016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