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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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数据会展中心土方清运及河道清淤工程

 

盐城市大数据会展中心土方清运及河道清淤工程

邀标公告

一、盐城市大数据会展中心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盐城市大数据会展中心土方清运及河道清淤工程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二、工程概况:

2.1工程名称:盐城市大数据会展中心土方清运及河道清淤工程

2.2工程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境内。

2.3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55万元。

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盐城市大数据会展中心土方清运及河道清淤工程的施工,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6工期要求:3日历天,具体日期服从招标人建设工期要求。

2.7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非法定代表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612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66-11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4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3.5投标人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3.6为了便于项目管理和实施,如中标单位非盐城市城南新区入住企业,须总部搬迁盐城市城南新区或经中标单位授权后在盐城市城南新区注册成立分公司,结算等相关工作将与搬迁盐城市城南新区总部或经中标单位授权后在盐城市城南新区注册成立分公司进行办理。

3.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将对其作出相应处罚。

四、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五、本项目不需报名,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到盐城市城南新区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nxqggb.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清单等资料,于2016121415时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盐城市新龙广场D1#3317室。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12141500。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前30分钟,开始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盐城市城南新区行政服务中心3317室。

七、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八、本公告在盐城市城南新区采购与招标网上(http://www.cnxqggb.com/)发布。

招标文件下载

 

招标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李加洋

联系电话:18082166588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贾宏旺

联系电话:0515-88221719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

 

招标办:城南新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侍洪林

联系电话:0515-86660013

 

日期:2016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