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道路周边广告牌维保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三次)
一、招标条件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道路周边广告牌维保服务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现已落实。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地点: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境内。
2、招标规模:含9座高炮广告牌及约3000米围挡广告牌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标的额约24万元。
3、维保周期:两年,具体开始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投标人属于江苏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对省法院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苏建规字〔2016〕3号)文件精神执行。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2)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投标人应提供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自2016年8月至2017年1月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起止期间,证明需2月份出具)。外市区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原件。
(4)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四、招标文件发售
招标文件网上自行下载(招标公告“附件下载”处)。
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
缴纳方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本项目招标期间,投标人须自行登录国家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网址http://www.ycedz.com/)或国家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网(http://www.yckfqzw.com),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五、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17年2月7日。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2月 14 日9时0分。
七、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收款单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预算外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农行盐城新都支行(10429201040003094)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原件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退还;非中标人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仍存于原转入账户中。
八、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九、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家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ycedz.com/)或国家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网(http://www.yckfqzw.com)发布。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二、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建设局
地址:松江路18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851088967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联系人:贾宏旺 联系电话:0515-8822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