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智能装备产业园二期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亭湖区智能装备产业园二期绿化工程已经由盐城市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新青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智能装备产业园内。
2、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为86万元。
3、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4、质量标准:合格。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发包范围:盐城市亭湖区智能装备产业园二期绿化工程的施工,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表。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须是具有含园林绿化经营范围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市外园林绿化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园林局发放的《信用管理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信用管理手册》中体现。
2.项目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园林绿化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体现不了绿化专业的,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类毕业证书),或具有园林绿化类专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3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4.4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5 本工程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含项目负责人等合计不少于4人)之间互不兼职。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配备到位。
4.6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7 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四、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4月27日。
投标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含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表)在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http://www.ycthjs.gov.cn/自行下载。
五、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盐城市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七、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九、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亭湖区建设工程招投标服务中心办公室电话为0515-89918623。
十、本公告同时发布于:
亭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 http://www.ycthjs.gov.cn
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sggzy.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公章):江苏新青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亭湖区南洋镇盐中村2组
联系人:董剑
联系电话:13905101210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
联系人:童万春
联系电话:0515-88221721、18951555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