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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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十三五”提升生态红线区域环境质量规划编制项目

 滨海县“十三五”提升生态红线区域环境质量规划编制项目招标公告

 

   一、滨海县“十三五”提升生态红线区域环境质量规划编制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名称:滨海县“十三五”提升生态红线区域环境质量规划编制项目

   3.2项目规模:标的额约 8 万元

   3.3招标内容:滨海县“十三五”提升生态红线区域环境质量规划的编制,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3.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3.5工期要求:调研报告要求在2017520日底完成, 20177月底前完成报批稿。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有相应技术和能力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要求完成本次招标项目的独立法人企业。

   4.2 投标人自201211日来承接过环境保护或生态建设规划项目编制的业绩

   4.3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4 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报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五、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七、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分包、转包,一经核实挂靠、分包、转包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第五章第五十四条之规定进行严厉处罚(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八、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20175128:30时至201751318 00止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招标人:滨海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杨毅

联系电话:0515-84122010

  址:滨海县向阳大道37号。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时先生

联系电话:13914646929

  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

                       

                               2017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