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经济区丰产河河道整治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新洋经济区丰产河河道整治景观工程已由盐城市亭湖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的亭发改审〔2017〕5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100% ,项目法人为盐城市新洋经济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新洋经济区丰产河河道整治景观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丰产河河道整治景观工程,位于新洋经济区境内。其中包括
2.2 计划工期:计划
2.3 招标范围:范围包括丰产河河道整治景观工程,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为1个标段。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力。
3.2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省级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B、C三类)。
3.3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非法定代表人),并取得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有投诉时须提供所在项目发包人出具的主体工程完工证明和离开原项目的同意书)。
3.5 投标人信用等级须达到江苏省水利厅最新公布的C级或以上等级,投标人及拟任项目经理无有权部门认定的限制其投标的不良记录(行贿犯罪记录由招标代理集中查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1 本次招投标活动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完成。首次参加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的投标人需前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4楼大厅办理CA证书及电子签章(咨询电话0515-69083424)。
4.2 本项目只接受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经网上报名成功并在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
5.2 逾期未完成网上上传或纸质打印件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但投标人须自行到工地现场进行踏勘,并主动向招标人了解地形情况,了解施工现场区域划分位置。充分考虑进场道路给施工、运输带来的影响,同时了解施工场地、地方矛盾、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水电供应、装卸限制、积土区位置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投标人法人代表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招标人办公地或开标现场当面签署“投标人投标前承诺书”。如未按要求签署,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盐城水利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人:盐城市新洋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大伟 联 系 人:王福元
账 号:0515-69931996 联系电话:0515-88221723 18905108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