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盐城市亭湖区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盐城市亭湖区城市管理局就亭湖区范围串场河沿线楼宇亮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亭湖区范围串场河沿线楼宇亮化工程。
标书编号:THCG2017—Z025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项目名称:亭湖区范围串场河沿线楼宇亮化工程。
特别说明:本工程由盐城市亭湖区城市管理局负责统一招标,施工合同由各标段所涉及的街道办事处与中标人签订,盐城市亭湖区城市管理局作为合同的见证方。各标段所涉及的街道办事处作为实施主体,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和进度督促等工作。
2、建设地点:亭湖区范围串场河沿线。
3、工程规模:计划投资约2000万元。本项目采购预算价(招标控制价)见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价。
4、工期要求:25日历天,并确保在2017年9月25日前全部安装调试结束并运行。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要求。
6、发包范围及标段划分:主要内容包括各类灯具及材料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含负责按照集控系统建设要求完成分控器及相关设备的安装工作)及售后服务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为准,招标人保留对工程量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标段划分如下:本工程约分3个标段,每个标段约70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注:投标人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先开先中,在前一标段为中标人的,继续参与下一标段的评审,但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同时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2)投标时须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至少包含 2017年1月—2017年6月连续6个月授权委托人(可和项目组成员为同一人)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合计不少于5人)在该单位参保缴费清单(以上人员参保证明需单独出具每人一份,注明缴费起止时间且加盖社保部门有效章印)。投标企业也可提供印有企业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缴费清单和参保缴费证明查询途径。事业单位不需提供上述所需资料,但需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组人员事业性质证明。
(3)因本项目工期紧急、任务繁重、质量要求较高,为了确保本项目顺利实施,并保证主材灯具品质,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有投标选用灯具厂家出具的《产品供货保证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如灯具厂家存在有商业垄断行为,招标人将立即取消其推荐品牌资格。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发放时间:自招标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17年8月4日18时止(北京时
间,下同)。
2、发放方式: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到
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火车站西侧站前不夜城);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3、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办理,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采购
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信息。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2017年8月 18 日8:30-9:00(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8月 18 日9: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 三 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8月 18 日9:00
开标地点: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 三 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江苏驿都国际大酒店东侧)。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联系人:尤军 ;联系电话:13092180001;
(二)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贾宏旺,联系电话:18066195261;
八、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 收取 保证金。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10万元。如投标人同时投多个标段的,只需交纳一份。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应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汇票(除华东三省一市的汇票外,其他汇票必须提供“解讫通知”联)等,不接受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形式的保证金。
开户名: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华夏银行盐城分行
帐 号:16050000000052433
财务咨询电话:0515-86663529,69083529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但在本次文件发放前,在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有足额保证金的可参与投标。
盐城市亭湖区城市管理局
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8日